探讨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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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通过比较分析常用肟类重活化剂氯解磷定和盐酸戊己奎醚(长托宁)以及阿托品在临床中对有机磷类农药中毒后胆碱酯酶的重活化作用强弱以及中毒后各种症状治疗的临床反应,并在治疗过程中对患者的临床护理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确定临床上治疗此类病症的最佳用药。方法:选取我院自2003年1月~2006年12月收治的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的100例患者,并随机分组分别用长托宁联合氯解磷定、阿托品联合氯解磷定对其进行治疗观察测定其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正常值时病人的各项生理指标。结果:在注射长托宁的50例中有46例患者胆碱酯酶的活性回复至80%以上并且维持小剂量2-3天不易发生反跳,不产生依赖性,且毒副作用相对较小。相比之下阿托品联合应用氯解磷定虽然能够对有机磷中毒起到一定的临床效果,但患者长期应用阿托品引起的用药依赖性和治疗后副反应较多,不利于患者恢复。结论:综合来看,应用长托宁对于胆碱酯酶的重活化作用较强且用量少、毒副作用小,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更适用于临床应用治疗有机磷类农药中毒值得推广。
【关键词】 长托宁;氯解磷定;有机磷类农药中毒
现代农业中农药的使用越来越多,如杀虫剂、除草剂、壮秧剂等大量有机磷类药物应用于生产生活中,造成农药泛滥,中毒现象严重的状况。尤其在科学文化知识匮乏的农村地区,农民对于农药的特性以及应用并不清晰,并且对中毒现象并不十分重视,结果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对于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的研究以及其相关治疗药物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表明在通常情况下有机磷类农药可通过皮肤、口腔、鼻等途径进入人体引起中毒,可引起腹痛、呕吐、出汗、等M样中毒症状,严重时可导致肌颤、昏迷、呼吸困难等现象,如若救治不及时将导致死亡[1]。因此对于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的研究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本文通过对100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患者的不同治疗用药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得出结论,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基本资料 选取我院自2003年1月~2006年12月100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患者,且均为经及时抢救脱离危险的患者,并进行随机分配平均分成两组,其中第一组50人,男28例,女22例,年龄33~52岁,平均年龄41.3岁。第二组50人中,男30例,女20例,年龄30~49岁,平均年龄38.5岁。两组患者从性别、年龄、临床症状等各方面比较差异不大(P>0.05),具有可比性。通过对两组患者分别应用长托宁联合氯解磷定、阿托品配伍氯解磷定进行治疗以及行相关的临床护理,统计分析患者在临床护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地进行临床治疗。
1.2 治疗方法
1.2.1 基本处理 对我院收治的两组有机磷中毒患者均给予常规彻底洗胃、导泻、维持体内电解质平衡、控制大脑水肿、呼吸兴奋强度、利尿剂及抗感染等处理。使其症状、生命体征基本相同。
1.2.2 第一组:正常应用阿托品1~10mg静脉注射,配伍氯解磷定注射液1g肌肉注射或静脉缓慢注射进行治疗,第二组:正常应用长托宁1~6mg配伍氯解磷定1g肌肉注射进行治疗,第1.2.3 观察指标,观察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各项生理指标,如M样受体症状、N样受体症状,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持续时间,阿托品给药次数,住院时间,并发症发生率及死亡率[3]。
1.2.3 临床护理 对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来说,①在治疗前基本的护理是对患者进行彻底有效的洗胃治疗,以防止胃液中毒物的重吸收,同时应及时更换患者的衣物,并清洗全身避免衣物上的残留药物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影响。②在治疗前后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注意患者是否有呼吸衰竭,脑水肿等现象的产生,还应密切注意患者的神志是否模糊,有无胸闷、咳嗽现象的产生等。③治疗后护理,在患者进行中毒的抢救处理后,医护人员应严格的监测患者在用药后的生命体征情况,若患者出现窒息、神志不清等现象,应立即通报主治医师进行进一步的抢救治疗。④心里方面的护理,大多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由于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患者常产生恐慌焦虑等心理障碍。因此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要积极热情的进行护理,为患者树立正确积极的治疗心态,促进患者恢复健康。⑤出院护理,患者在经过治疗后逐渐恢复健康,但患者的病情可能存在潜在问题,因此患者在出院后,一定要定期的到医院进行相关检测,并严格按照医护人员的安排,进行服药,以免患者出现迟发型神经痛等不良症状。
1.2.4 统计学处理 将观察测定结果利用统计软件SPSS 15.0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均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通过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实验数据分析可知:(1)两组实验患者的M样症状持续时间差异并不明显,即对于M样症状的治疗两种药物均有较好疗效,但联合应用长托宁的患者药物使用量明显减少。而N样症状的持续时间比较之下联合应用长托宁的最短(P<0.01),联合应用阿托品的症状持续时间较短(P<0.05)。对于中枢症状的持续时间比较分析可知实验组间差异并不显著(P>0.05)即三者药物在治疗中枢症状上均有较好疗效。(2)从阿托品给药次数和治愈时间上看应用长托宁的给药次数最少,时间也最短相较于其它组(P<0.05),说明联合应用长托宁可以减少阿托品的用量,有效防止阿托品中毒,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3)从治愈率及死亡情况上看,联合应用长托宁的副作用最小,治愈率也较好。
3 讨论
有机磷类农药的广泛应用而引起的农药中毒事件屡见不鲜,理应受到人们的重视,以防止其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2]。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涉及胆碱能神经系统,它可以抑制神经突触和神经—肌肉接头等处,并能够特异的抑制那里的胆碱酯酶,使其失去活性,形成中毒酶,不能够分解神经冲动在突触间隙内的乙酰胆碱,致使乙酰胆碱积累突触后膜持续兴奋产生中毒症状,同时有机磷类物质进入机体内可导致血清中TNF—α、转化生长因子—β1(TGF—β1)浓度升高表明炎症介质和抗炎介质的过度释放及二者平衡失调是有机磷等物质引发机体发病的原因之一,研究表明有机磷类农药可以通过皮肤进入机体引发轻度中毒、中度中毒等症状主要表现为M样受体症状如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针尖样、肌颤、HR加快和心律失常等,重度中毒主要表现为N样受体症状如昏迷,肺水肿,呼衰,心、肝、肾损害等,如救治不当将导致死亡。因此正确的治疗方式以及用药选择对于该样病症的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有机磷中毒的主要急救有两大基本措施:(1)“治标”途径:该方法主要是通过使用乙酰胆碱结构类似物竞争性的与突触后膜上的乙酰胆碱受体结合从而阻断神经冲动的持续传导,临床应用中主要通过肌注阿托品来达到快速缓解症状的目的,但此种方法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中毒问题,一旦停药将导致反跳现象加重病情,同时长期应用阿托品会使受体脱敏增大药量产生依赖性[3]。(2)“治本”途径:该方法主要是通过相关药物使胆碱酯酶的活性恢复,重新产生活性分解乙酰胆碱从根本上解决中毒症状,因此重活化剂的选择对于有机磷中毒的救治具有决定性作用。
综上所述对于常用肟类药物联合阿托品治疗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的选择上,长托宁的效果相对较好,可以大量的应用于临床的快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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