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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何举报妻子超生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日 《健康新生活》 2008年第3期
     56岁的“丈夫”举报27岁的“妻子”违法超生,在引发有关伦理和道德问题争议的同时,也产生了让人们意想不到的一系列后遗症。

    每天早上,刘倩会一手牵着2岁的女儿,一手抱着两个月大的儿子,走向附近的菜市场。身后的一栋旧楼房,是她和“丈夫”李宁位于湖南常宁市宜阳镇近郊的家。看似幸福的她,现在面临一个巨大的烦恼。

    离过婚的李宁今年56岁,刘倩则只有27岁。在认识刘以前,李已有一儿一女。5年前,李、刘两人相识并相继生下女儿文文和儿子果果,但直到现在,同居数年的他们仍未领结婚证。

    在儿子果果出生前,李宁就一直向当地政府举报“妻子”怀孕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要求制止违法生育,但现在的问题是,不仅他的举报未奏效,现在还得面临因超生的行政处理。

    老夫少妻的不同想法

    2002年下半年,年仅22岁的刘倩认识了比自己大30岁的李宁,不到一年后,两人不顾家人的反对,住到了一起。

    时隔5年之后,刘倩变得明显苍老,因为经常失眠,她甚至有了白发。她告诉记者,尽管带着两个孩子,但仍要料理全部家务,生活过得很“狼狈”。谈到这种生活,刘当着李的面表示后悔,不过,这还不是问题的要点。

    2005年6月生下女儿文文后,两人被当地政府依法征收了7000余元社会抚养费。但到2007年4月,刘倩再次怀孕。

    李宁对记者坦言,发现刘倩再次怀孕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孩子生下来。李宁认为,自己快60岁了,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多元刘倩又没有工作,如果再生一个,根本养不活。

    但面对即将到来的孩子,27岁的刘倩却是另外一种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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