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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4582
研究会章程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1日 《电子医疗与健康》 2004年第1期
     ICFDA电子医疗仪器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国际中华名医协会(International China Famous Doctor Association; ICFDA)电子医疗仪器研究会(下称:研究会);是由专家、行业、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术团体,具有行业的权威性和感召力。

    第二条 研究会宗旨:广泛团结国内外电子医疗仪器产业同仁,自愿组成非营利群众性学术团体,加快形成“研发、生产、经营、医疗”一条龙服务的产业大军,为使中国电子医疗产业跻身于世界之林而奋斗。

    第三条 研究会接受国际中华名医协会业务指导。

    第四条 研究会会址,设在北京、佛山两地。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研究会在研发单位、生产厂家、经营公司和医疗单位之间,架起金桥,保持密切联系,并通过功能强大的连锁管理系统,迅速、快捷、源源不断,将科技行业信息发送给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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