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章程
ICFDA电子医疗仪器研究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国际中华名医协会(International China Famous Doctor Association; ICFDA)电子医疗仪器研究会(下称:研究会);是由专家、行业、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术团体,具有行业的权威性和感召力。
第二条 研究会宗旨:广泛团结国内外电子医疗仪器产业同仁,自愿组成非营利群众性学术团体,加快形成“研发、生产、经营、医疗”一条龙服务的产业大军,为使中国电子医疗产业跻身于世界之林而奋斗。
第三条 研究会接受国际中华名医协会业务指导。
第四条 研究会会址,设在北京、佛山两地。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研究会在研发单位、生产厂家、经营公司和医疗单位之间,架起金桥,保持密切联系,并通过功能强大的连锁管理系统,迅速、快捷、源源不断,将科技行业信息发送给会员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81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