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不再多名,买药更明白
政策:2006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除了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的1/2。
6月1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这项在业务内引起强烈反响的政策对百姓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在规定即将实施之前,本刊就此进行了广泛的采访。
一药多名泛滥成灾
在广州天河路上的一家药店里,记者发现柜台里的舒美特、维宏、里奇、派奇等实际上都是阿奇霉素——一种常见的消炎药。
“同一种药会有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商品名。这种现象已经泛滥成灾”,该店店员刘小姐拿出一沓感冒药说明书,指着上面的主要成分说: “你看,这些药的主要成分都是乙酚氨基酸、盐酸金钢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可名字就多了,什么感力克、太福胶囊、快克、感克等等,其实疗效大同小异。”
据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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