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妇女孕产期保健状况及促进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不断涌入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加入城市的建设中。初步估计,外来人口进入沿海城市有的竟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孕产期保健是指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在孕期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包括孕早期建卡、早孕检查、筛查高危情况、孕期进行系统管理、产后访视、42天回访等[1]。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指标,是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卫生健康的发展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2]。为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必须做好对流动人口妇女孕产期的管理,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1流动人口妇女孕产期保健状况
1.1建卡情况
孕妇在妊娠12周以前到妇幼保健部门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并进行全面体检,明确孕妇是否可以承受妊娠,以及有无危险因素而对此需要整个孕期给予重点监护或相应处理,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沈钰在杭州市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现况调查发现,常住人口建卡率为98.85%,流动人口建卡率为30.88%[3]。陈荔丽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孕产妇死亡调查中发现,常住人口建卡率为89.68%,流动人口建卡率为21.39%[4]。
1.2产前保健
孕妇在妊娠13周~40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预防妊娠并发症的发生和控制妊娠合并症的加重;做好胎儿生长发育的监测,同时对于出生缺陷做好二级预防。沈钰在杭州市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现况调查发现,常住人口产前检查率为85.92%,流动人口产前检查率为36.99%。朱丽萍等在上海市孕产期保健调查中发现,常住人口产前检查率为89.23%,流动人口产前检查率20.2%[5]。陈荔丽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孕产妇死亡调查中发现,常住人口产前检查率为8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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