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m自理理论在急性脑卒中患者护理中的应用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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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应用Orem自理理论对急性脑卒中患者进行护理,以期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与生存质量。 方法 采用Orem自理理论评估患者的自理能力和自理需求,根据护理需求和自理能力差异所产生的自理缺陷采取不同的补偿系统进行护理,分别在入院24h内和40天后采用Barthel(BI)指数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 结果 运用Orem自理理论后,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BI指数)较干预前有明显提高。 结论 Orem自理理论可以提高患者的自理能力,使患者最大限度地从身心残障中恢复,提高生存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关键词】自理理论;脑卒中
自理理论是美国护理专家奥伦(Orem)于1971年首次提出,其认为:人类有能力照顾自己,维护自己身体的最佳状态,只有当这种能力不足时,才需要护理人员的帮助和支持[1]。脑卒中引起的偏瘫患者是现今社会残疾人群中的一大主流,约75%患者有不同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和生存质量,也给家庭、社会带来负担[2]。因此,如何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最大限度地恢复其自理能力,使其尽快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成为临床关注的焦点。我科通过对49例急性脑卒中患者运用自理模式进行护理,根据患者及家属的自理缺陷制订个体化方案,鼓励患者及家属共同参与护理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研究对象为2009年6月-2010年6月在我科住院的急性脑卒中患者98例,均经颅脑CT或MRI确诊。入组标准:(1)初次诊断确诊为脑卒中的45-75岁患者;(2)文化程度小学以上;(3)无痴呆与语言理解力和精神障碍。将98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9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卒中类别等方面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
1.2方法
应用自理理论评估患者的意识状态、言语功能、肢体活动、吞咽功能、排便情况、心理状态及家属的自理能力,根据病情和所产生的护理缺陷,采取不同的护理系统及健康教育,鼓励患者及家属共同参与和制订护理计划。
1.2.1完全补偿护理系统
当患者昏迷、脑出血急性期需绝对卧床、脑梗塞急性期脑缺血水肿明显,生命体征不稳,随时有病情变化,完全没有自理能力,既BI评分0-20分者,需要护理人员全面帮助,提供和满足其生活所需。具体措施:(1)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瞳孔及生命体征变化情况;(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必要时翻身、拍背、吸痰;(3)评估患者肢体活动能力、肌力、肌张力情况,绝对卧床患者每2h变换体位,预防压疮和坠积性肺炎的发生。早期予以良肢位摆放,预防关节畸形、僵硬。如生命体征平稳、病情稳定,48-72h后可予关节被动运动,每天2次,从肢体近端关节到远端关节,从大关节到小关节。(4)评估患者和家属的情绪,给予支持性心理护理,鼓励患者表达情感,鼓励家属给予患者支持和安慰。
1.2.2部分补偿护理系统
对于意识清楚,有部分自理能力的患者,既BI评分25-70分者,根据患者自理能力的不同,护理人员给予适当的帮助,充分调动患者及家属的积极性,共同制定康复护理计划。脑卒中患者的功能损害常为单侧性的,病情稳定后,为了促进患侧功能恢复,护士应及时地给予帮助和指导,并鼓励患者利用自身现存的功能帮助恢复锻炼,逐步学会使用健侧肢体解决日常生活活动。具体措施:(1)将床头柜、日用品统一放在患侧,使患者拿取物品时从健侧跨过身体至患侧,查房时护理人员均站在患侧以增加患者对患侧的关心和注意[3]。(2)康复护理方法符合Bobath偏瘫治疗技术的原理及手法的规律,从被动运动到随意运动,并不断输入正确的运动模式,进行肢体的主动活动训练,进行“桥式运动”和翻身运动,预防和减轻肢体的强直、痉挛状态,尽量让患者逐渐坐起、站立到步行,鼓励患者逐步生活自理。(3)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这是获得独立生活的主要方法。指导患者进行进食、穿衣、擦洗等自理能力训练,以上肢训练为主,如用手指练习积木、拣花生、自己洗漱等,逐步能独立完成日常生活。康复护理过程中注意随时运用激励机制,当患者取得点滴进步时及时给予鼓励。
1.2.3 辅助教育系统
辅助教育系统是指支持、指导、提供有助于提高患者自理能力的教育和环境,包括服药、活动计划、饮食计划、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在疾病的各个阶段,患者及家属都有特定的不同程度的知识缺乏。护士必须运用倾听的方法,了解患者或家属的困惑和苦恼,然后针对性地给予辅助教育,必要时制定计划,循序渐进地达到既定目标。
1.3 观察标准
分别在入院24h内和患病40天后进行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评定,采用Barthel指数进行评分。
1.4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均输入SPSS10.0进行统计学分析。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
2 结果
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改善情况,见表1。
表12组患者ADL(BI指数) 评分比较(x±s)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1
3 讨论
Orem自理理论认为,人是具备生理、心理和社会属性,有不同的自我照顾能力的整体,当人的自我照顾能力不能满足自理需要时,就产生了自理缺陷,这时就需要护理介入,护理人员根据患者自理能力的不同,按照完全补偿系统、部分补偿系统、支持-教育系统给予不同的护理[1]。本文通过评估患者的自理需求和自我护理能力差异所产生的自理缺陷而采取不同的补偿系统,护患共同制定可实现的目标和可行的护理计划,确保护理措施到位,鼓励患者在必要的帮助下提高自我护理能力。
由于脑卒中患者大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严重影响其日常活动和就业能力,这就使得他们在心理上和行动上容易产生依赖性,日常活动往往都依赖他人,其结果是严重妨碍了患者功能独立性的恢复,加大了家庭及社会的负担。而自理学说强调护士的任务在于增进患者自我护理的主观能力,调动和激发患者的主观能动作用。使患者在整个护理过程中处于自愿参与、主动积极的最佳状态,使患者充分发挥功能的潜力和个人的主动性,学习新的技能和活动方式,逐步提高功能独立性,尽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活动,由被动的接受他人护理变为自己照料自己的主动自我护理。
Orem自理理论强调护理的辅助性而非替代性,强调患者的参与意识,护理人员及时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形成护患的互动。因此,Orem自理理论要求护士的责任心要强,对患者的评估应全面、详细、客观,否则容易忽略患者某一方面的自理需要,或因过分强调患者的自理能力而放弃护士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自理理论的运用使护理人员由简单、重复的技术操作者变成健康宣传者,这让护士有发挥专业知识的机会和领域;工作中护士有更多时间留在患者身边,利于对危重患者的观察和护理,提高了护士在患者和家属心目中的地位,使护患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通过对Orem自理理论的学习和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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