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环境因素对精神分裂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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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和家庭环境的关系以及父母教养方式的特点。方法:用自编“家庭环境调查问卷”、修订的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EMBU)对80例患者家庭和80个正常家庭进行调查,用Camberwell家庭会谈表(CFI)评定患者亲属的情感表达(EE)水平。结果:(1)组父母关系 、亲子关系差,父母有不良行为习惯者多(P<0.05);家族性患者父母文化水平低、经济收入低、状况差(P病例<0.01)。(2)病例组父母养育方式不恰当,散发性家庭表现更突出。(3)病例组高EE家庭占74.4%(61/82),散发组正性情感和情绪过分卷入多于家族组。(4)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组的家庭环境及父母教养方式的风险因素为家庭成员的高矛盾性和控制性差,以及父亲的低情感温暖、过分干涉和拒绝否认,母亲的低情感温暖(P<0.01或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环境和父母教养方式存在许多问题,可能对本病的发生起促进作用,并影响疾病过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研究组为我院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门诊或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入组标准为(1)符合中国精神障碍与诊断标准第3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目前病情处于缓解期且无明显衰退;(2)不合并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物质依赖或酒依赖,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残疾;(3)年龄为17~45岁,文化程度≥5年;(4)自幼大部分时间与父母共同生活。80例中男女各40例;年龄17~43岁,平均(28.5±7.6)岁;受教育年限5~16年,平均(8.7±2.9)年;病程1~60个月,平均(16.1±16)个月。
对照组入组标准为(1)无精神疾病史;(2)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残疾;(3)自幼大部分时间与父母共同生活。按1:1配对的原则选择与研究组年龄(28.8±7.5)岁、性别、居住地和文化程度(9.5±3.6)年相匹配的正常人为对照组。两组年龄及文化程度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1.2方法测量工具:(1) 采用家庭环境量表中文版(Family Environment Scale-Chinese Version,FES-CV )。家庭环境量表(FES)系Moss等于1981年编制,共90个条目,分为10个分量表,包括:亲密度、情感表达、矛盾性、独立性、成功性、知识性、娱乐性、道德宗教观、组织性及控制性。本研究采用费立鹏等的第3次修订版。(2)父母教育方式评价量表(Egma Minnen av Bardndosnauppforstran,EMBU)。EMBU是1980年由瑞典Umea大学精神医学系Perris等共同编制用以评价父母教养态度和行为的问卷。本研究使用的是岳冬梅修订的中文版,其中包括父亲教养方式的58个条目6个因子,即:情感温暖与理解,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偏爱被试,拒绝、否认,过度保护;以及母亲教养方式的57个条目5个因子,即:情感温暖与理解,过分干涉、保护,拒绝、否认,惩罚、严厉,偏爱被试。
2结果
2.1病例组与正常对照组的家庭环境问卷调查结果比较在家庭结构、父母文化水平、家族经济收入、父母健康状况、父母关系、父母行为、亲子关系和领养方式共8个因素中,病例组父母关系不和、父母有不良行为习惯、亲子关系差的例数明显多于正常对照组,有显著性差异(χ2=4.822、5.365、11.431,P<0.05、0.05、0.01);其余5项两组之间的差异无显著性(P>0.05)。
2.2家族性和散发性病例不良家庭环境比较(表1)
表1家族性与散发性病例各种不良家庭环境因素比较
注:** P<0.01
从表1可见,在各种不良家庭环境因素中,家族组与散发组比较OR均大于1,但只有父母文化水平低、家庭经济收入低、父母健康状况差3项有显著性差异(P<0.01)。
2.3病例组与正常对照组、家族组与散发组的EMBU比较(表2)从表2可见,病例组父母惩罚、过分干涉、拒绝否认均多于对照组,父亲关心理解少于对照组,母亲偏爱被试多于对照组;散发组父母惩罚、过度保护均多于家族组,父亲拒绝否认多于家族组,母亲偏爱被试多于家族组。
表2各组父、母亲EMBU因子分(x±s)
注:病例组与正常对照组比较 *P<0.05,**P<0.01;散发组与家族组比较 △P<0.05, △△P<0.01.
2.4病例组亲属EE水平评定结果高EE家庭占74.4%(61/82),其中家族组为64.0%(16/25),散发组为78.9%(45/57)。χ2=2.038,P>0.05,无显著性差异。散发组情绪过分卷入评分≥3的家庭有33个,家族组6个。χ2=8.005,P<0.01,有显著性差异;散发组有正性情感家庭28个,家族组5个。χ2=6.129,P<0.05,有显著性差异。
3讨论
父母养育方式是家庭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研究表明不恰当的养育方式对个体的性格、行为及心理等可产生负面影响。本资料显示在分裂症患者中父母对子女过于严厉,惩罚过多,过分干涉,对子女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拒绝和否认,父亲对子女感情温暖,关心理解的少,而母亲又有偏爱被试和过度保护的倾向,形成矛盾的和父母之间意见不一致的养育方式。这种倾向在散发性家庭表现更为突出。本文从高与低、正性情感与负性情感两个维度评定,结果表明高EE家庭占多数(74.4%),散发组家庭的正性情感和情绪过分卷入多于家族组家庭。这可能与病前父母固有的养育方式有关,预示不良家庭环境对分裂症病程将产生影响科学证实,家庭环境对产生精神分裂症有着直接并重要的影响。
大多精神分裂症患者与父母之间关系都比较差,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不协调造成家庭矛盾的同时也暴露了成员的很多缺点,这种矛盾以及父母的不良行为习惯在患者成长过程中会起到潜移默化的示范或强化作用,使易感素质增强。这里父母的低文化水平、低经济收入、低下的健康状态,三低都会使患者心理产生不愉快的感觉,这时父母良好的养育方式也可以弥补这种缺陷,但是不恰当的养育方式则对个体的性格、行为及心理产生更加负面的影响。资料显示下面的情况尤其会对孩子产生影响:对子女过于严厉;惩罚干涉过多;对子女提出的要求大多拒绝;父亲对子女关心理解少;母亲有偏爱和过度保护的倾向;父母之间意见不一致并常常产生矛盾。
找出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的教养方式和家庭的主要问题,可为制定家庭干预计划,实施家庭教育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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