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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08118
中药专利申请的现状及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15日 《中国中医药咨讯》 2011年第14期
     我国现有的专利法和有关中药保护的法规、政策难以满足中药保护的实际需要。反观美国,植物受到专利法与植物专利法、植物品种保护法的双重保护。因此,我国应该结合中药尤其是复方制剂的特点,出台与中药专利保护有关的配套政策,引入新科技,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民族利益保护的中药专利保护标准和法律制度,甚至出台《中药专利法》作为我国《专利法》的补充,使中药专利保护更具针对性。

    2.1.2加强中药专利保护的国际意识,制定相关中药标准,努力与国际接轨

    韩国韩医协会曾宣称: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针灸穴位标准99%采用韩国布局,韩国针灸标准已成“国际标准”,意图用制定标准身份优势来确定其韩医地位。可见,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质量标准,将是我国中药的巨大知识财富。目前世界上尚缺乏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我国要发挥中医药发源地的优势,加紧制定我国独立自主建立的中药质量标准:加强和完善中药材生产过程中的GAP标准、中药饮片生产的GMP标准、中药炮制、中药提取物、中药复方的质量标准以及中药产品的包装等方面的标准,并参与制定相应的国际规则,与国际标准接轨,为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奠定良好的法律保护基础。同时我国应建立和施行针对中药的专利申请制度,并努力使其成为其他国家,甚至是国际公认的规制中药专利保护的标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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