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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08038
乌鲁木齐市MMT人员中HIV感染者的告知意愿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15日 薛国防 李凡 李瑞兰 张玉娟 刘金宝 彭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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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2482KB,2页)。

     2.2.4 告知配偶或性伴的情况(139人)

    告知具体原因:保护对方(79.14%)、关系密切(52.52%)、认为无法隐瞒(20.14%)、寻找家庭支持(12.23%)、其他(5.67%);

    实施告知的最佳人选:自己(88.49%)、医生(6.47%)、与医生一起(2.16%)、亲属(1.44%)、与亲属一起(1.44%);

    2.2.5 除配偶和性伴以外的告知情况(131人)

    首选对象的排序为:父母(81.68%)、兄弟姐妹(17.56%)、陌生人(0.76%)、朋友(0)、子女(0)。

    告知原因为:寻求精神安慰(72.52%)、最值得信任(69.47%)、寻求经济支持(38.93%)、其他(17.56%)。

    2.2.6不愿告知情况

    在15名不愿意告知配偶或性伴(配偶:6人,占4.92%;性伴:9人,占32.14%;)的人中,其原因依次为:怕对方不能承受(100%),怕受到歧视(86.67%),怕关系破裂(46.67)。

    3讨论

    3.1 首选的告知对象

    按告知率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为:配偶、父母、性伴、兄弟姐妹;极少有主动告知子女和朋友的;有95.08%的首选的告知对象是配偶;而首选告知性伴的仅占57.14%;可见,稳定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对首选告知对象具有很大的影响。在得知自己感染HIV以后,这种敏感性可能会造成心理上的震撼[3],这为我们如何制定合理有效的VCT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测前咨询、检测后咨询,提供了参考依据。

    3.2告知时间

    告知配偶或性伴的时间,可以反映出感染者在 “是否告知”以及“何时告知”这两个问题上思想斗争的时间。

    在(对配偶或性伴)当天告知的人数上进行对比(以性别、民族、文化为变量):在民族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维72.04%,回52.65%,汉13.33%);又对维、回、汉3个人数较多的民族进行了两两比较,发现两两之间均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差异。因此,在探索告知模式时应考虑到民族宗教等深层次的因素。

    3.3告知意愿

    在告知配偶或性伴的具体原因上,最主要、最根本的是为了“保护配偶”。

    其中绝大部分(88.49%)的人认为“自己”是实施告知的最佳人选,这就指导我们在探索告知模式时应当以自觉告知[5]为首选方式,主要方式。

    3.4除配偶之外的首选告知对象及其告知意愿

    由于调查对象的感染多与吸毒、性有关,社会上存在的偏见、歧视,对HIV/AIDS形成了巨大的生存压力,精神压力。由结果表明,告知主要是获取精神上的需求,这不但和病人自身的孤独感有关,也应该和HIV的敏感性[4]有关。

    3.5不愿意告知的情况

    共有15人不愿意告知配偶或性伴,而且以后也不愿意再告知。主要原因依次为:怕对方不能承受,怕受到歧视,怕家庭破裂。其中怕受到歧视还占有相当的比重。也可以反映出社会对HIV/AIDS的偏见和歧视存在。研究资料显示[6],艾滋病病毒阳性的妇女在告知以后,心理压力明显缓解。如果不进行告知,则感染者或病人将一直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感染者或病人的身心健康。如果经常对性伴和家属进行宣传教育、咨询检测,正确认识并正视HIV/AIDS,将会减少感染者及其病人不愿告知性伴的疑虑,从而将减少性伴处于不知情、无防护的危险。云南省卫生厅根据国务院、卫生部的有关精神,下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告知艾滋病检测结果有关事宜的通知》[7],规定确认结果必须告知受检本人及其配偶。以一个月内本人自愿为主,逾期不告知者,将有疾控专业人员告知配偶。

    参考文献

    [1]张大庆,中国医学人文评论[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53.

    [2]钱足庶,余冬保.HIV检测阳性结果性伴告知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9):3675-3679.

    [3]Clark HJ, Lindner G, Armistead L, et al. Stigma, disclosure and psychological functioning among HIV-infected and non-infected African-American women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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