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处方临床调剂技术规范探讨
【摘要】中药处方临床调剂技术作为一门学术性、技术性较强,并负有法律责任的工作,一直是中药房日常工作的重点。中药师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应付繁忙的调配工作,又要掌握娴熟的调配技术、更要掌握好传统的鉴别方法以及相关法规。通过查阅中药调配的相关法规、规范以及结合近年来的药房工作经验,总结了本文。以便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把好中药临床调剂的质量关,为今后的药学工作者提供理论参考。【关键词】中药处方;临床调剂;技术规范
1处方审核
处方审核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配方人员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审方明确医生的用药意图,才能对处方的合理、用药剂量的准确、药物的配伍禁忌等有正确的判断。为用药有效、安全、合理把好第一关。
1.1 加强审方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四查十对”执行。审阅处方中有无字迹不清、药味配伍禁忌、妊娠忌服、超规定剂量等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研究解决办法。如处方医师认为确属病情需要,则要原处方医师重签字,方可调剂。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对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2审阅处方中所列药味有无“脚注,如“先煎”、“后下”、“包煎”等,要遵医嘱办理,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涂改处方。如有需要用药者自备“药引”要向取药者说明自加。如遇临时缺药不能满足供应的品种,调剂人员绝不能凭经验随意用替代品,需及时与医生联系处理。请处方医师更换疗效类似品种或告诉购药者自己外购,药剂人员无权擅自使用代替品。毒性中药的调剂和管理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中的办法或规定认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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