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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86257
医疗纠纷及其防范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1月1日 《中国医药科学》 2011年第21期
医疗事故,病案管理
     [摘要]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医疗纠纷给医患双方乃至社会均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其发生原因很多,有医方因素、患方因素、社会因素等。本研究主要就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产生原因及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进行论述,旨在为医疗纠纷的防范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范;医疗事故;病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1)21-164-02

    医疗纠纷大致可分为2类: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1]。本研究主要就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产生原因及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进行论述,而对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诸如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则从略阐述。

    1 明确医疗事故的概念,总结医疗事故发生的特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前面的规定中,大家可以知道,医疗事故有下面5个特点:①行为人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②行为内容针对医疗活动;③违法行为与过失;④损害事实与事故等级;⑤因果关系。因此要最大限度的避免医疗事故,必须注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与患方发生了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具有真实、正当、有效的执业证书(照)及其所实施的医疗行为是否与其执业等级、执业范围即诊疗科目等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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