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危险因素及血糖控制分组对妊娠结局的影响(2)
1.2 诊断标准孕妇均行50g血糖筛查,均于妊娠24~28周时进行检查,在200mL水中加入50g葡萄糖粉,5min内服完,1h后血糖值若≥7.8mmol/L为异常,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葡萄糖后1h、2h、3h、4h及空腹时血糖值分别为10.0mmol/L、8.6mmol/L、7.8mmol/L、5.3mmol/L,其中有两项异常则可确诊为GDM。若50g糖筛查血糖≥11.1mmol/L,且空腹血糖≥5.8mmol/L则可确诊为GDM[2]。
1.3 血糖控制标准
餐后2h血糖4.4~6.7mmol/L,餐前血糖3.3~5.8mmol/L,空腹血糖3.2~5.6mmol/L,尿酮体阴性,糖化血红蛋白4.0%~6.0%[3]。
1.4 研究方法
根据临床资料、文献分析、专业知识回顾性收集GDM发病可能的危险因素,包括超重或肥胖、不良孕产史、高血压病史、高血红蛋白血症、妊娠年龄等。
1.5 观察指标
分析GDM孕妇的危险因素,并比较各组围生儿并发症、妊娠及产褥期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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