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保护性通气在早产儿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应用效果研究
性肺炎,肺泡,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方法,3观察指标,4统计学方法,2结果,1两组患者血气分析指标比较,2两组患者呼吸机参数比较,3两组患者机械通气时间,住院时间比较,4两组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
陈贤幸 马兴伟 马亚宏广东省汕头潮南民生医院儿科,广东汕头 515144
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早产儿常见并发症,也是导致早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1-2]。临床上针对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主要采取机械通气治疗,但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其肺发育尚未完全,多存在肺不张、肺泡过度充气现象,连接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时,患儿肺部毛细血管通透性较强,易渗出炎性介质,损伤患儿肺部,进而引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而近年来,国内外针对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机械通气期间易发生肺损害这一问题,主张在传统机械通气的基础上采取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3-4]。本研究旨在探讨肺保护性通气在早产儿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应用效果,为此,针对2015年3月~2017年10月期间我院收治的92例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进行分组比较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入组对象选择2015年3月~2017年10月期间我院收治的92例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所有患儿均符合本研究纳入标准:(1)胎龄不足37周;(2)出生时体重不足2500g;(3)出生后明确证实为重症呼吸窘迫综合征;(4)具备机械通气指征和适应证;(5)患儿家属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协议。排除存在机械通气禁忌证患儿、合并其他严重心肺功能不全病变患儿等。按照计算机随机数字分组法,随机将这92例早产儿分为两组,各46例。其中对照组有男25例、女21例,胎龄30~36周,平均(33.07±2.89)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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