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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512
孕期不同时期的综合管理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血糖及妊娠结局的影响效果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2月26日 中国医药科学 2018年第21期
孕产妇,新生儿,饮食,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血糖管理措施,3观察指标,4统计学方法,2结果,1各组患者血糖情况比较,2各组患者妊娠结局比较,3讨论
     孙 萍 罗 莉 陈 霖

    江苏省泰州市中医院妇产科,江苏泰州 225300

    妊娠期糖尿病(GDM)属于糖尿病中较为特殊的类型,发生于确定妊娠后出现的糖耐量减低或明显的糖尿病,是妇产科较为常见疾病之一,既往该病在我国的发病率约1%~5%[1],随着近年来,国家生育政策的逐渐放开,二胎人群增多的同时,大龄产妇激增,以致于本病发病率呈增加趋势[2]。已有临床研究证实,本病不仅加重产妇及新生儿围生期疾病风险,而且增加其罹患2型糖尿病的机率[3],因此,加强GDM管理,不仅对降低母婴并发症、保证母婴安全,而且对于母婴生活质量的提高均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对于从孕期何时开展GDM管理,对于控制血糖及妊娠结局效果最佳,尚无定论,有鉴于此,本研究以GDM患者为研究对象,针对不同时期展开孕期管理,通过对于患者血糖及妊娠结局的比较,探讨最佳干预时间裨益临床实践。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我科自2015年2月~2017年2月收治的120例GDM选择进行孕产期血糖干预管理的患者按照病例筛选标准纳入项目之中,且纳入前告知患者研究方案,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本方案已经过本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根据开始血糖管理的不同时期进行观察组的分组,其中孕周<28周者为早期干预组(早期组)60例,孕周在28~36周者为中期干预组(中期组)30例,孕周>36周者为晚期干预组(晚期组)30例,同时,以30例未行任何血糖管理的孕产妇作为对照组。

    筛选标准如下。诊断标准:依据《妇产科学》中的“糖尿病”诊断标准[4]以及OGTT实验诊断标准[5]进行诊断。纳入标准:(1)年龄:18~40岁;(2)符合诊断标准;(3)认知功能正常者。排除标准:(1)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等严重的躯体疾患者、精神疾患者;(2)服药期间使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药物者;(3)有其他妊娠合并症者;(4)临床资料不完整者;(5)有影响凝血指标的疾病者。各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各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1.2 血糖管理措施

    对照组:未予以任何血糖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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