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一分殊:中西方自我比较新解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跨文化,1引言,2“理一分殊”比较法的内涵及其在文化比较研究中的合理性,3中西方自我的“理一”:“反身性”“相对性”及“非死亡性”,4中西方自我的“分殊”原因及其主要表现,5启示
魏新东 汪凤炎(1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南京 210097;2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南京 210097)
1 引言
自我是心理学中最重要的主题之一。随着文化心理学、本土心理学的兴起,中西方自我间的比较及其差异备受研究者的关注(杨中芳,1991)。有研究者指出,中西方自我在六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自我含义大小不同;对自我核心内涵的认识不同;对自我结构的认识不同;研究自我的角度不同;中方无我与西方重我不同;对自我境界追求态度上不同 (汪凤炎,2007)。还有研究者从自我发展的动态角度来比较中西方自我,认为西方是站在自我的层次上,以自我来研究自我,因而是“惟我”,而中方是超越自我意识,以更高的层次来研究自我,所以是“无我”(彭彦琴,杨宪敏,2009)。在有关中西方自我观念的比较中,最著名的为 Markus和 Kitayama(1991,2010)提出的自我与文化模型。他们认为在个人主义文化影响下,西方人大多是独立型自我;而在集体主义文化影响下,东方人大多是互依型自我。互依型自我中包含与自己亲近的重要他人,而独立型自我中只包含自己一人。Zhu等人(2007)发现中国被试自我表征与母亲表征在MPFC活动强度上没有明显差异,而西方被试在MPFC活动强度上发生了分离,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人的自我包括母亲等十分亲近的人,而西方人的自我则不包含母亲,从神经科学的角度验证了Markus等人(1991)的理论模型。近年来“文化神经科学”上的一些研究成果同样支持这一理论(韩世辉,张逸凡,2012;Wang,Peng,Chechlacz,Humphreys,& Sui,2017)。
“独立我”与“互依我”的划分立足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文化划分基础上,两组概念在个人层次与文化层次上相互对应,本质上“异名而实同”(黄光国,2012)。将中西方文化分别界定为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已被大多数跨文化心理学家所接受,不过这种“二元对立”式的划分存在以下问题:(1)“集体主义”是通过简单对照“个人主义”而得来。Fiske(2002)指出,个人主义是美国人界定其文化特征的总和,而集体主义是美国人依照 “我们不是那样的人”而构想出来的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文化特征。(2)在中国文化下生活过,对中国文化有深刻研究的学者都认为中国文化并不是所谓的 “集体主义”(杨中芳,1994)。例如费孝通(2011)认为中国文化是自我主义文化而不是集体主义文化,中国人在一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为中心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326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