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情爱江湖(1)
分手见人品。
同样是民国女子,对于分手的处理方式却大为不同。
最重情重义的莫过于张爱玲,决定和胡兰成分手时,她给他写了一封诀别信,随信还附了30万元钱,那是她新写的电视剧本《不了情》和《太太万岁》的稿费。
到底是张爱玲,纵然分手也绝不出恶语。
最激烈的莫过于蒋碧薇,她和徐悲鸿曾经是一对佳偶,最后因为离婚闹到了打官司的份上。打官司虽不是什么好事,好在蒋碧薇大获全胜,获得了一双儿女的抚养权,并从徐悲鸿那儿得到了100万的赡养费和100幅画。
蒋碧薇心里相当拎得清,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那么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好啊。
最戏剧性的莫过于杨之华。这要拜她有个好前夫所赐。杨之华在嫁给瞿秋白之前,是沈剑龙的妻子。她有了婚外情后,三个人会面谈判,谈判的过程很友好,结果更奇妙。三人一起在报纸上各发了一则启事,内容如下:
杨之华沈剑龙启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们正式脱离恋爱的关系。
瞿秋白杨之华启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们正式结合恋爱的关系。
沈剑龙瞿秋白启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40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