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生活节奏加快了,人的活动领域变大了,接触的人和事物也更多了,然而婚姻却似乎变得脆弱易碎起来。为保婚姻的稳定长久,许多人想到了用“忠诚协议”来给婚姻加上“安全阀”,那么,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约定“精神损害赔偿”合法
案例:周安梅于2009年初认识了刘栋,同年两人结婚。婚后,周安梅与刘栋签订一份协议:夫妻二人婚后互敬互爱,若一方出现婚外情,将给予对方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钱。2012年,周安梅发现刘栋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女性,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周安梅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刘栋支付10万元钱的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刘栋不同意,他认为精神是无形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说法:忠诚协议,是指夫妻之间约定违反忠实义务的一方给付对方若干财产的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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