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式课程在体育教学中的实施
宋佳金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提高了对融合教育的关注。融合教育是基于权利、指向公平的教育。特殊学生要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教育,即让其获得足够的资源,并在以同龄学生为主的自然环境、学校和社区中受到教育。融合教育的发展,使得包括特殊学生在内的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在小学体育教学中,教师应遵循融合教育的相关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在把握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基础上,设计、实施融合式课程。
一、指向生本理念,探讨融合式课程的原则
(一)过程性原则
生本理念的特点之一就是学生广泛参与教学活动,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这在小学体育教学中有着更加突出的表现。在传统的特殊教育中,虽然部分教师也会根据特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设计相应的体育活动,注重引导特殊学生参与,但是从本质上来看,这不仅不利于塑造特殊学生的积极心理,还与融合教育相背离。对此,教师可以根据特殊学生身心发展的需求,适度调整融合的水平,让学生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逐步形成参与活动的兴趣,从而为小学体育融合式课程的开展增光添彩。
例如,针对特殊学生在身体素质、智力发育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教师可以开展全融合、半融合两种类型的体育活动。在全融合的体育教学过程中,通过前期的引导与沟通,特殊学生已经能够融入普通班级,他们能够充分参与集体活动,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在体育活动中也能与普通学生进行配合。教师可以根据这些学生的情況设计一致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以及学习要求。以跑步活动的开展为例,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听障学生可以与普通学生一起进行短跑、长跑和接力赛跑训练,开展全融合体育活动。
教师也需要根据特殊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开展半融合的学习活动,关注每个特殊学生的参与过程,对其进行阶段性的调整与优化,针对学生的特殊需求、活动的特点等进行调整,缩小特殊学生和其他学生之间的差异。
(二)合作性原则
合作意识是人们心中深层次的心理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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