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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74937
“以毒立论”在治疗痹证中的应用
http://www.100md.com 2018年8月22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 2018年第4期
邪气,1“以毒立论”渊源考,2以毒立论,解毒祛瘀,3结语
     吕 柳,马悦宁,应森林

    (1.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 300193;2.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 300150)

    痹证是由于风湿、风寒、湿热等邪气闭阻经络,影响气血运行,导致肢体筋骨、关节、肌肉等发生疼痛、重着、酸楚麻木,或关节屈伸不利、僵硬、肿大、变形等症状的一系列疾病[1]。西医学中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等都属于痹证的范畴。痹证之成因,《素问·痹论》最早提出:“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然凡是导致机体阴阳平衡失调,对机体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都可称之为毒[2],故风寒湿等邪气亦为毒的范畴。应森林等[3]认为治疗痹证,若仅以祛风除湿散寒之法,收效甚微。痹证之成因,“毒”为外部之因,“瘀”为内在基础,“以毒立论”法在临床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1 “以毒立论”渊源考

    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云:“冬时天时温暖…毒气不得发泄,至夏遇温热,温毒始发于肌肤,斑烂隐疹。”已有医家认识到毒邪可作为致病因素;王焘最早提出“毒”邪致痹,其《外台秘要》云:“白虎病者,大都是风寒暑湿之毒,因虚所致,将摄失理,受此风邪,经脉结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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