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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43058
农村基础妇科病普查的报告(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5日 《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 2014年第1期
     【关键词】农村;基础妇科病;普查

    健康权是中国农村妇女的重要人权之一,我国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十分关注农村妇女的健康普查问题。简要回顾我国农村基础妇科病普查发展情况:自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专门组织医疗队伍深入农村基层为旧时期由于过度劳动和过度生产留下妇科疾病的妇女同胞进行免费的普查的治疗,在当时社会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妇科疾病的发病率。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1-3],在1970年国家正式将妇科病普查纳入到我国妇女保健常规工作内容之一,并坚持每4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妇科病普查,这项措施为我国妇女的人身健康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发展较为落后,农村妇女的健康问题需要得到特别重视。

    农村基础妇科病普查工作存在问题及现状

    缺乏明确的法律文件规定,保健机构职能不明确:我国政府和卫生部、劳动部等部门联合颁布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都曾经明确的提出并规定有关部门定期对我国妇女进行基础妇科疾病的审查和治疗。特别是在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将农村基础妇科病普查工作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这些笼统的条文并没有对妇女健康普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细致规定也没有明确提出让国家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与妇科病普查息息相关的问题都不能得到解决,比如具体的接受普查的妇女的年龄范围,普查的实践和具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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