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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有至味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1日 《特别健康·上半月》 20151
     看内蒙人杀羊,真是轻巧至极。先把那厮翻转在地,然后只在胸部切开一个不大的口子,伸进手去,据说是捏紧了心脏,略略用力一握,这就完了。继而开膛破肚剥皮,把肉切成大块,扔进一锅白水里煮沸,捞出来装在大盘里,称“手把肉”。就这样抓起来蘸点盐花啃,嫩而鲜美。近骨处仍可见血丝。而内蒙人借助一把小刀能吃得只剩骨头,上面无丝缕余肉。

    内蒙人珍视每一缕羊肉,自然不会偏废了内脏,那吃法亦颇有趣。先是羊肝,就浇些油盐生吃,初食者可能不习惯,却是一种至味。至于肠子,挤出内中粪食之后,灌入生血,煮熟后称血肠,亦有风味。此外,肥羊尾巴是用来敬献贵客的,用刀子片开,或直接放入嘴里,或用它泡奶茶。

    吃手把肉离不开酒,还有歌。蒙古人多善唱,边喝边吼,不但气氛热烈,还能散逸酒气。所以和他们聚饮,只要别干坐一边,通常醉不了。

    这样的盛宴,在汉人看来未免太简单了。汉人精于吃食,不弄到繁琐细致仿佛便对不起客人。汉人不知道把多少时间与心思浪费在了口舌唇吻间。

    多年居塞上,我深领吃食简单的好处。既然此道无多少花样可变,精力便溢于别处,而生活实在有太多的领域值得我们去玩味。那么,有一块手把肉,一碗白酒,似乎也足矣。, http://www.100md.com(赵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