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司西酞普兰联合米氮平治疗老年抑郁症伴失眠的临床疗效观察(2)
12纳入标准1)以失眠为主诉,符合CCMD3抑郁症诊断标准;2)年龄>60岁;3)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24项评分≥20分;4)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Pittsburgh Sleep Quality Index,PSQI)总分≥8分。13排除标准1)有严重躯体疾病、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及药物依赖患者;2)有严重自杀企图或行为的患者。入组前告知患者所用药物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14治疗方法对照组单纯使用艾司西酞普兰治疗,起始剂量为10 mg/d,如无不良反应,则在两周内可增量至20 mg/d;观察组采用艾司西酞普兰联合米氮平治疗,艾司西酞普兰剂量同对照组剂量,米氮平起始剂量75 mg/d,如无明显不良反应,2周内可加量至15 mg/d。2组治疗时长共8周。艾司西酞普兰为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米氮平为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15观察指标研究以HAMD、PSQI为评价指标,研究时长8周,分别于第0周、4周、8周时进行HAMD、PSQI进行评估。
16療效判定标准以减分率判定临床疗效:减分率≥75%为痊愈,50≤减分率<75%为显著进步,25≤减分率<50%为进步,减分率<25%为无效。有效率=痊愈+显著进步+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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