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畸矫治器治疗鼾症及阻塞性睡眠暂停综合征临床研究(2)
1.3 观察指标 比较2组的临床疗效、鼾症评分、夜间血氧饱和度、睡眠呼吸障碍维持时间、呼吸暂停低通氣指数,鼾症评分采用Likert 4级评分评估,总分为0~3分,无鼾症记0分,得分随着鼾症的加重而增高;夜间血氧饱和度、睡眠呼吸障碍维持时间、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采用Compumedics Limited公司生产的多导睡眠监测仪进行监测。1.4 疗效判定标准 评价标准[3]:1)痊愈: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降至5次/h;2)显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降至20次/h,或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降低幅度达到50%;3)有效:临床症状有所减轻,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降低幅度达到50%,但未降至20次/h以内;4)无效:临床症状未缓解,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降低幅度不足50%。(痊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总有效率。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其中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比较 临床总有效率分别为95.00%(观察组)、80.00%(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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