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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62770
医药行业净化空调系统设置原则及节能措施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20年4月17日 化工与医药工程 2020年第1期
洁净室,洁净度,排风,1基本概念及设计依据,2空调系统合理划分,1生产区域或岗位的同时使用情况,2洁净度及温湿度,3冷热负荷,4洁净室层高,5生产类别,6相关辅助房间,3节能措施,1合理选择冷冻水的供回水温度,2选择
     翟奇琛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200120)

    随着医药行业生产技术的迅速发展,生产设备日臻完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产量不断放大,对厂房空调系统设置也提出更高要求。本文针对医药净化厂房特点,结合GMP 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提出解决方案[1]。

    1 基本概念及设计依据

    医药行业净化区域的洁净度,通常分为A、B、C、D 四个等级。其中,A 级:静态及动态均为100级(ISO:4.8 级)且气流为单向流;B 级:静态100级(ISO:5 级)、动 态10 000 级(ISO:7 级);C级:静态10 000 级(ISO:7 级)、动态100 000 级(ISO:8 级),D 级:静态100 000 级(ISO:8 级)、动态则“不作规定”[2]。A 级区通常要求其背景区域为B 级,其送风气流必须为单向流,且流速推荐为(0.45±20% ) m/ s,整个净化区(即A+B 区)的热、湿负荷可由A 级的背景区域—B 级区的净化空调系统负担。服务于B、C、D 级区的空气净化系统,除了具有粗效、中效、高效(或粗效、中效、高中效、高效)多级滤功能外,还具有热、湿交换功能,故服务于上述B、C、D 级区的空气净化系统均为净化空调系统。另外,上述洁净区还有微生物限度的要求(本文不作介绍)。

    在进行药厂净化空调系统设计时,应遵循下列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①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②GB 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④《药品GMP 指南 -厂房设施与设备》;并兼顾遵循医药行业内普遍认同且行之有效的具体做法;同时考虑在满足上述设计规范的前提下,若业主对药品生产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通过交流、协商,一致认可时,设计方尚应遵照执行。当然不能没有依据地追求高标准,要避免过度设计给业主甚至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医药洁净室的送风量应取下列各项计算所得的最大值:① 维持洁净度级别要求所需的送风量。送风量根据室内产生的微粒数计算确定;② 维持洁净度级别所需的“恢复时间”确定的送风量;③ 根据室内热湿负荷计算确定的送风量;④ 向医药洁净室内供给的新鲜空气量[3]。

    图1 空气处理示意(1)Fig.1 Air handling diagra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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