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延长术治疗下肢骨髓炎性骨缺损的临床研究
固定架,肢体,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手术方法,3术后处理,4疗效评价,2结果,3讨论,1外固定架的选择,2延长开始的时机,3延长速度的选择,4术后并发症的处理
杨军 许建中 黄宗强 蔡喜雨(1.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骨科,河南信阳 464000;2.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科,郑州 450003;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骨科,广州珠海 528400)
下肢创伤、感染或肿瘤切除后骨缺损的修复方法很多,其中以自体松质骨移植和带血管蒂的腓骨或骼骨移植最为常用。自体松质骨移植具有一定的抗感染能力,可以用于轻度污染的创伤后骨缺损和伴有慢性骨髓炎的骨缺损,但自体松质骨来源有限,在修复大段骨缺损时往往要多处取骨,而且骨化速度慢、易发生再骨折,因此只适用于少量骨缺损的患者[1-3]。带蒂腓骨或骼骨移植的手术方法复杂,易发生应力骨折和假关节形成等并发症,大多还需要松质骨移植[4]。骨延长术是一种基于牵拉成骨的张力-应力法则,通过缓慢规律地牵拉骨块而在各分散的骨块表面之间产生新生骨的骨缺损矫正技术。在骨骼牵引延长的同时,还涉及肢体神经、血管、肌肉及关节等多种组织的再生,因此骨延长术是涉及生物学、生物力学、病理生理等学科的一种综合性技术[5,6]。骨延长术现已广泛应用于矫正肢体长度不等、先天性或后天性畸形,修复各种骨缺损与骨不连,并能成功治愈骨髓炎[7]。本研究在清创术同期联合应用骨延长术治疗下肢慢性骨髓炎,重建骨髓炎性骨缺损,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治疗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纳入标准:①年龄≥18 岁;②下肢骨折后发生骨髓炎性骨不连;③同一肢体无多发骨折;④骨髓炎局部无主要神经和血管损伤。排除标准:①伴有全身症状的急性骨髓炎患者;②伴有严重的软组织和血管缺失患者;③合并新发骨折患者;④合并恶性肿瘤、免疫缺陷等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
根据上述纳入与排除标准,回顾性分析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采用骨延长术治疗的32例下肢骨髓炎性骨缺损患者,男20例,女12例;年龄22~52岁,平均(37.9±11.3)岁。所有患者均因外伤致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致伤原因为车祸伤19 例、坠落伤13 例,均行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并发骨不连,入院前有2~4次手术史,病程12~36个月,平均(24.9±8.5)个月。入院后常规进行X线、CT检查,明确骨髓炎诊断,骨髓炎部位为股骨22 例、胫骨10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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