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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27393
不同类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期待治疗时间及妊娠结局的比较(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15日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 20168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产科在2010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收治的98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其中50例患者为单纯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作为观察组;48例患者为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作为对照组。所选取的患者均符合有单纯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标准。孕妇在入院时均经过肝肾功能、B型脑钠肽以及心脏彩超检查,入选的患者都没有终末器官功能损害以及妊娠合并症,如甲亢、肾炎以及糖尿病等。两组患者在年龄、孕周、病情等方面没有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 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在入院后均先给予镇静、解禁以及促胎肺成熟等治疗。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的指征为:1)孕周<26周,通过治疗之后病情不稳定;2)26≤孕周<28周,根据母胎的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治疗;3)孕周超过34周,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如肺水肿、子痫、HELLP综合征、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上腹痛、持续重度头痛、肌酐升高等,或者胎儿出现胎内危险;4)通过B超检查,胎儿的体重在1~2周内没有增加或者低于第五百分位数,没有脐血流反向。此时,无论患者的孕周为多少,都应该终止妊娠。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的期待治疗指征为:1)孕周<3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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