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
【摘 要】 目的:探讨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方法:流产后,研究组依据《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参照组予以常规医疗服务。对两组进行电话随访,统计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结果:研究组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明显高于参照组(P<0.05)。结论: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促进了有效避孕措施的使用率,值得推广。
【关键词】
人工流产;计划生育服务;避孕措施
近年来,对于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效果的研究文献逐渐增多,研究结果显示,对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避孕措施的使用率,减少重复流产率[1]。本文主要分析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市2家综合性医院2017年1月至12月由于早孕行流产并自愿参与本次调研的800名女性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参照组,每组400例。
1.2 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具体包括研究对象的年龄、文化水平、流产次数、上次流产时间、本次妊娠缘由以及过往实施的避孕措施等。所有问卷均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师或者护士一对一指导填写。
1.3 人工流产后的计划生育服务
研究组依据《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来进行流产后的计划生育服务。流产前,统一由具有培训经验的咨询师对人工流产的女性进行健康宣教,具体内容包括流产的损害性、避孕知识等。流产当日由专业医师对研究组进行一对一的单独咨询,可以免费提供适宜避孕药具,并耐心讲解其使用方法。
参照组则予以常规的流产后医疗服务。流产后1个月、12个月对两组女性进行电话随访,统计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
1.4 统计学分析
针对统计数据中的计数资料、计量资料分别应用百分数、(±s)加以表示,分别使用χ2、t进行检验,并录入软件SPSS 21.0进行分析,P<0.05时提示组间数据差异显著。
2 结果
2.1 比较两组的一般信息
研究组的年龄、文化水平以及流产史等较参照组无明显差异(χ2=0.38、0.01、0.19,P<0.05)。见表1。
2.2 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两组在12个月内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
人工流产后1个月,研究组避孕措施使用率为88.00%(352/400),参照组为65.50%(262/400);流产前,研究组避孕措施使用率为48.75%(195/400),参照组为46.25%(185/400)。可见,流产前,研究组的避孕措施使用率较参照组无明显差异(χ2=0.50,P>0.05);流产后1个月,研究组避孕措施使用率明显高于参照组(χ2=56.74,P<0.05)。
表1 比较两组的一般信息[n(%)]
人工流产后12个月,通过电话方式随访并调查有效避孕措施(除禁忌避孕药、安全期以及体外排精等方式)使用情况,研究组随访率为74.00%(296/400),参照组为61.25%(245/400)。其中,研究组流产前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为19.25%(77/400),参照组为21.75%(87/400);流产后1个月,研究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为88.00%(352/400),参照组为40.50%(162/400);流产后12个月,研究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为64.19%(190/296),参照组为26.53%(65/245)。可见,研究组流产后1个月、12个月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较参照组的存在明显差异(χ2=196.46、88.94,P<0.05)。
2.3 比较两组在流产后1个月、12个月内前三位有效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
参照组随访率仅为61.25%,故不进行有效避孕措施依从性的调查。研究组中,避孕套、复方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其他措施的使用率:流产后1个月分别为33.50%、31.50%、20.75%、14.25%;流产后12个月为29.50%、24.25%、9.50%、36.75%。
3 讨论
人工流产是避孕失败、非意愿妊娠的一个补救措施,具有重要意义[2]。但人工流产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重复流产的女性,重视生殖健康十分关键。我国进行人工流产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且有年轻化、流产重复率高等特征[3],本次研究中,研究组和参照组年龄在25岁以下的分别有30.50%、32.50%,流产史分别为59.00%、60.50%,与现有的研究文献结果一致。依据国际流产后服务联盟对流产后服务(PAC)的广义可知,其主要涵盖5个核心的成分:流产后的并发症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咨询服务、社区服务以及生殖健康综合服务[4]。流产后实施计划生育服务是重中之重,其主要目的在于使流产女性在对避孕方式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避孕措施,使得非意愿妊娠率有所减少。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发现,推广、实施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有助于提高有效避孕率、降低女性的重复流产率[5]。在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中指出:除了将人工流产后的危害性、再次妊娠风险性告知流产女性以外,还需落实其流产后避孕措施的使用,并正确、坚持使用。
本次研究发现,研究组流产后1个月、12个月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较参照组的存在明显差异(P<0.05)。可见,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提供的有效性,促进了有效避孕措施的使用率。流产女性在对有效避孕措施有了充分认知后,自主选择,但是是否能坚持使用避孕措施依旧是一个问题。避孕套、复方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其他的使用率在流产后1个月,分別为33.50%、31.50%、20.75%、14.25%;流产后12个月,分别为29.50%、24.25%、9.50%、36.75%。可知,大多数女性虽然已知有效避孕措施,但是放弃坚持使用,即使短期内选择有效避孕措施,但是流产后的计划生育服务仍未完结。
综上所述,人工流产后只有将5个核心计划生育服务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对人工流产率进行有效、长期的控制,才能切实保障女性的生殖健康,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促进了有效避孕措施的使用率,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杨瑾,李丹,周汝琳,等.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研究[J].中国临床医学,2015,22(02):211-214.
[2] 莫建英,耿冬青,柏亚娟,等.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近期及远期影响分析[J].中国性科学,2017,25(02):127-130.
[3] 孔海燕,谢秋梅,段茜.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J].中国当代医药,2016,09(10):108-110.
[4] 王玉红,宋兰兰.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J].中国医药指南,2017,15(30):184-185.
[5] 马凤玲,李艳,梁增霞,等.规范化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女性避孕行为的影响[J].中国医学创新,2016,09(06):102-105., 百拇医药(彭新秀)
【关键词】
人工流产;计划生育服务;避孕措施
近年来,对于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效果的研究文献逐渐增多,研究结果显示,对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避孕措施的使用率,减少重复流产率[1]。本文主要分析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市2家综合性医院2017年1月至12月由于早孕行流产并自愿参与本次调研的800名女性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参照组,每组400例。
1.2 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具体包括研究对象的年龄、文化水平、流产次数、上次流产时间、本次妊娠缘由以及过往实施的避孕措施等。所有问卷均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师或者护士一对一指导填写。
1.3 人工流产后的计划生育服务
研究组依据《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来进行流产后的计划生育服务。流产前,统一由具有培训经验的咨询师对人工流产的女性进行健康宣教,具体内容包括流产的损害性、避孕知识等。流产当日由专业医师对研究组进行一对一的单独咨询,可以免费提供适宜避孕药具,并耐心讲解其使用方法。
参照组则予以常规的流产后医疗服务。流产后1个月、12个月对两组女性进行电话随访,统计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
1.4 统计学分析
针对统计数据中的计数资料、计量资料分别应用百分数、(±s)加以表示,分别使用χ2、t进行检验,并录入软件SPSS 21.0进行分析,P<0.05时提示组间数据差异显著。
2 结果
2.1 比较两组的一般信息
研究组的年龄、文化水平以及流产史等较参照组无明显差异(χ2=0.38、0.01、0.19,P<0.05)。见表1。
2.2 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两组在12个月内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
人工流产后1个月,研究组避孕措施使用率为88.00%(352/400),参照组为65.50%(262/400);流产前,研究组避孕措施使用率为48.75%(195/400),参照组为46.25%(185/400)。可见,流产前,研究组的避孕措施使用率较参照组无明显差异(χ2=0.50,P>0.05);流产后1个月,研究组避孕措施使用率明显高于参照组(χ2=56.74,P<0.05)。
表1 比较两组的一般信息[n(%)]
人工流产后12个月,通过电话方式随访并调查有效避孕措施(除禁忌避孕药、安全期以及体外排精等方式)使用情况,研究组随访率为74.00%(296/400),参照组为61.25%(245/400)。其中,研究组流产前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为19.25%(77/400),参照组为21.75%(87/400);流产后1个月,研究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为88.00%(352/400),参照组为40.50%(162/400);流产后12个月,研究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为64.19%(190/296),参照组为26.53%(65/245)。可见,研究组流产后1个月、12个月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较参照组的存在明显差异(χ2=196.46、88.94,P<0.05)。
2.3 比较两组在流产后1个月、12个月内前三位有效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
参照组随访率仅为61.25%,故不进行有效避孕措施依从性的调查。研究组中,避孕套、复方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其他措施的使用率:流产后1个月分别为33.50%、31.50%、20.75%、14.25%;流产后12个月为29.50%、24.25%、9.50%、36.75%。
3 讨论
人工流产是避孕失败、非意愿妊娠的一个补救措施,具有重要意义[2]。但人工流产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重复流产的女性,重视生殖健康十分关键。我国进行人工流产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且有年轻化、流产重复率高等特征[3],本次研究中,研究组和参照组年龄在25岁以下的分别有30.50%、32.50%,流产史分别为59.00%、60.50%,与现有的研究文献结果一致。依据国际流产后服务联盟对流产后服务(PAC)的广义可知,其主要涵盖5个核心的成分:流产后的并发症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咨询服务、社区服务以及生殖健康综合服务[4]。流产后实施计划生育服务是重中之重,其主要目的在于使流产女性在对避孕方式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避孕措施,使得非意愿妊娠率有所减少。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发现,推广、实施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有助于提高有效避孕率、降低女性的重复流产率[5]。在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中指出:除了将人工流产后的危害性、再次妊娠风险性告知流产女性以外,还需落实其流产后避孕措施的使用,并正确、坚持使用。
本次研究发现,研究组流产后1个月、12个月的有效避孕措施使用率较参照组的存在明显差异(P<0.05)。可见,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提供的有效性,促进了有效避孕措施的使用率。流产女性在对有效避孕措施有了充分认知后,自主选择,但是是否能坚持使用避孕措施依旧是一个问题。避孕套、复方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其他的使用率在流产后1个月,分別为33.50%、31.50%、20.75%、14.25%;流产后12个月,分别为29.50%、24.25%、9.50%、36.75%。可知,大多数女性虽然已知有效避孕措施,但是放弃坚持使用,即使短期内选择有效避孕措施,但是流产后的计划生育服务仍未完结。
综上所述,人工流产后只有将5个核心计划生育服务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对人工流产率进行有效、长期的控制,才能切实保障女性的生殖健康,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促进了有效避孕措施的使用率,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杨瑾,李丹,周汝琳,等.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研究[J].中国临床医学,2015,22(02):211-214.
[2] 莫建英,耿冬青,柏亚娟,等.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近期及远期影响分析[J].中国性科学,2017,25(02):127-130.
[3] 孔海燕,谢秋梅,段茜.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J].中国当代医药,2016,09(10):108-110.
[4] 王玉红,宋兰兰.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避孕措施的影响[J].中国医药指南,2017,15(30):184-185.
[5] 马凤玲,李艳,梁增霞,等.规范化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对女性避孕行为的影响[J].中国医学创新,2016,09(06):102-105., 百拇医药(彭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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