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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42963
新生儿早发型GBS疾病危险因素与预防策略(3)
http://www.100md.com 2019年7月1日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 201913
     荷兰、英国和丹麦等国家推荐采用高危因素评估方案[30]。即通过判断孕妇是否存在高危因素决定是否采取IAP策略,不建议对所有孕妇进行GBS筛查。不建议普遍筛查的理由是孕妇GBS定植率高达20%~40%,通过普遍筛查并不能准确预测出哪些新生儿会发展成EOGBS;其次,有很大比例发生EOGBS的新生儿系早产儿,在普遍筛查方案建议的筛查窗口期(及孕35~37周)以前就已分娩;最后,普遍筛查会导致IAP实施的增加,从而会增加药物对母亲和新生儿的不利影响,包括过敏反应、耐药菌的定植和感染及对新生儿微生态远期潜在的影响[31]。英国皇家妇产科学会(RCOG)2017年9月出台的指南建议对具有以下因素的孕妇实施IAP策略:既往分娩过EOGBS新生儿的孕妇;本次妊娠期间有GBS携带,比如有GBS菌尿症(尿培养菌落计数≥105CFU/ml),或阴道拭子检测出GBS;早产(定义为妊娠37周以前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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