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食用有毒黄粉野生牛肝菌(大脚菇)引起的食物中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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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44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1185-1672(2006)-08-0764-02
2006年2月9日下午1时起,某水电开发公司职工食堂发生一起77人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经卫生监督部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患者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验结果,依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判定该事件是因食用混有有毒黄粉野生牛肝菌(大脚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流行病学调查与临床表现
1.1 流行病学调查 2月9日下午15时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电话报告,某水电开发公司职工中午在食堂就餐,约1h后,陆续有人出现呕吐、恶心、腹泻、头晕等症状,15时起出现症状的职工陆续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接医院电话报告后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前往医院和食堂调查。调查中发现仍有患病职工被送往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和省电力医院就诊,经统计共有77人发病,这些发病的人中午均在单位食堂共同就餐,而当天中餐共有87人就餐,发病率88.51%。当天中餐菜有鱼、猪肉、牛肉、白菜、鸡蛋、莴笋、粉丝、青椒、牛肝菌(大脚菇)、等8菜1汤,主食为米饭。
1.2 临床表现 患者的临床表现基本相同,有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症状,无发热症状,个别因腹泻,呕吐症状较重而出现昏迷。77名发病者中,潜伏期最短1h,最长5h,平均3h,主要表现为恶心72例,腹泻61例,呕吐54例,头晕63例,病程5~60h,无续发病例发生,无人与人之间传染,经医院对症治疗后痊愈,病程短,预后良好。
2 现场卫生学调查
2.1 对患者的调查及采样 在接到报告后卫生监督机构即派出监督员到医院和食堂调查,对每个患者和未发病的就餐者进行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并在医院采集到患者呕吐物6份,粪便5份,血样21份。
2.2 加工场所的现场调查 该食堂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较差,沙门、沙窗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齐,工具、容器无生熟标识,生熟冷储相混,加工场所面积狭小,食堂的卫生布局和加工流程不合理。在食堂采集到中餐留样食品10份及食堂剩下的食品原料牛肝菌(大脚菇)。
3 实验室检查
对食堂留样食品10份及采集患者呕吐物6份,粪便5份,血样21份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检验样品未检出致病菌、亚硝酸盐、氰化物,未检出农药。对食堂剩下的牛肝菌(大脚菇)送贵阳市农产品检验中心检验,证实为有毒黄粉野生牛肝菌(大脚菇)。
4 讨论与建议
4.1 中毒原因分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患病的77名职工均在单位食堂共同就餐,且发病时间集中,临床症状相同,潜伏期短,第1例患者在进餐后约1h出现临床症状,潜伏期最长者为5h,患者的临床表现相同,有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症状,无发热症状,无续发病例发生,无人与人之间传染,经医院对症治疗后很快得到康复,病程短,预后良好。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验结果,依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判定该事件是因食用混有有毒黄粉野生牛肝菌(大脚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分析导致中毒的原因是该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强,购买和食用了植物性中毒食品黄粉野生牛肝菌(大脚菇)。
4.2 预防措施
4.2.1 加大监管力度 职工及学校食堂是发生食物中毒的高危行业,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加大对职工及学校食堂等餐饮业单位的卫生监督与管理力度,监督时应着重检查食堂的自身管理能力与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
4.2.2 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及自身管理 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知识,重点抓好食堂从业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保证上岗从业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卫生有关问题的环节与控制办法。在监督管理上要扭转重体检轻培训的观念。
4.2.3 严格加工环节卫生 要求食堂管理人员重视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的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制作与存放的环节中做到生熟分开,杜绝交叉污染,食堂添置必要的“三防”及冷藏等卫生设施。
4.2.4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卫生监督部门着重对食堂进行食物中毒预防知识为主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其食品卫生和法律知识水平,强化预防食物中毒的意识,确保食堂等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卫生。卫生行政部门应适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为有效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能及时处理,应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收稿日期 2006-03-15)(编辑 王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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