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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0547
树立新法权威,关键在执法有度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21日 中国医药报 2015.09.21
     □ 湖南省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白 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律,力求以法律形式为“最严格的监管”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该法从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的50条法律规定各具亮点,从监管制度、食品从业者的义务、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了治理力度,从法律层面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来自执行,要正确、严谨地实施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笔者认为还应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度”。

    一是在执行上有力度。首先要突出政府主导,推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八条、第十条等与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和宣传教育相关的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其次要狠抓尽责履职,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新职责,结合实际,强化措施,主动出击,严格执法,做好法定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执行上不遗余力,在监管上不留死角,把问题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再次要突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作用,搞好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之间的协调衔接,发挥社会共治的最大效力。

    二是在办案上有硬度。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重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经济上的操作空间,明确了行刑衔接的具体内容,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在此基础上,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惩教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纲,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办大案、解难题、见实效,通过提升稽查办案的硬度,树立法律权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是在服务上有温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第一百四十八条提出了食品安全赔偿“首负责任制”和“赔偿金”的概念,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并对具体赔偿金额予以明确。这一条款,涉及到基层很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问题纠纷的解决,要使其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力,就必须提升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既要设身处地对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予以充分理解,又要自觉将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保护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以态度示人、以温度暖人,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规范,在严监管、解难题、办实事中树立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权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