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安全管理的挑战和对策
我国在化妆品原料管理方面虽已制定较为系统全面的法规,但随着科学技术和化妆品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急需调整对新原料的管理模式,并需在美白原料和植物类原料管理方面制定相关管理法规和技术指导文件,以更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满足我国化妆品行业创新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新原料管理法规亟待修订
目前,化妆品企业研发新产品时只能选择《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中的原料,使用新原料必须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但我国已批准的新原料不足10个。美国和韩国的化妆品原料数据库中收录了2万~3万种原料,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中只有8783种,有些在国外已上市的产品因含有目录外的原料而无法进入我国。
我国对新原料的安全性资料要求以传统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数据为主。随着欧盟化妆品动物试验禁令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采用非动物试验进行化妆品原料的安全评估。我国虽然一直在积极推动化妆品替代毒理学方法研究与验证体系的建设,但由于对替代方法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仅有6个替代方法被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在新原料的技术审评过程中,有时需要替代方法的组合策略才能确定原料的安全性,但按照我国现行法规,仅认可纳入规范中的替代方法数据。审评人员在无法判定新原料安全性时,须要求企业补充相关动物试验,而有些国外企业因遵循本国禁止动物试验的法规要求,无法补充动物试验资料。因此,有些已在国外安全使用多年的新原料在我国却无法获得批准。
此外,化妆品原料的功效性也是企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目前我国缺乏化妆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功效评价方法及相关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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