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母婴安全信息互通机制
为进一步织密母婴安全管理网络,有效避免孕产妇漏查、漏管,近日,山东省建立母婴安全信息互通机制。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明确,对于在本辖区早孕建册的省内非本市户籍或常住的孕产妇,由辖区所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24小时内报孕产妇户籍或常住地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省妇幼保健院。对于省外户籍或常住孕产妇在本辖建册产检的情况,在24小时内报省妇幼保健院,由省妇幼保健院及时告知所在地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细化任务分工,全天候畅通“信息通道”,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在外建册的孕产妇信息,及时做好后续的系统管理和跟踪随访,全力保障每一位孕产妇健康安全。
(盛颖敏), 百拇医药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明确,对于在本辖区早孕建册的省内非本市户籍或常住的孕产妇,由辖区所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24小时内报孕产妇户籍或常住地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省妇幼保健院。对于省外户籍或常住孕产妇在本辖建册产检的情况,在24小时内报省妇幼保健院,由省妇幼保健院及时告知所在地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细化任务分工,全天候畅通“信息通道”,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在外建册的孕产妇信息,及时做好后续的系统管理和跟踪随访,全力保障每一位孕产妇健康安全。
(盛颖敏),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