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为侦破案情提供科学依据
院士讲坛
在很多影视侦探剧里,我们可以看到扑朔迷离的案件侦破过程,可是在现实的办案过程中,真实情况跟影视剧的情节一样吗?
法医学的诞生和发展是和社会的经济发展、法律的出现,以及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进步有着密切关系的。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大大地促进了法医学的发展,现代分析仪器的运用和新检验技术的应用,标志着现代法医学体系的完善。
法医科学是鉴识科学,法医学科学融入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涵盖人体静态、动态结构及生物大分子之间的关联关系,动静态结构及生物大分子的时项性变化规律,以及鉴识科学理论技术、法医转化医学理论技术等。
法医学和临床医学的不同之处在于,临床医学主要在于救死扶伤,培养出来的人才在医院为百姓治病,而法医学培养的人才是为国家法治建设服务的。法医学通过对人或物,以及其他有关动物的检验、鉴识,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尸体检验是法医学的一项主要工作,检查目的是判定死亡的原因、推断死亡时间、分析作案手段、推断致伤物、协助现场重建,除此之外,还包括对相关物体的检测和分析,包括人体的骨、毛发、血痕,人的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衣着等。涉及人身伤亡的犯罪现场,灾害、事故现场也是法医学专业研究的重要对象,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医学为一些与损伤、死亡、精神行为异常,及亲子关系有关的案件侦审提供科学依据。
我国法医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大致分为三个时期:萌芽时期大约在公元前500年到公元10世纪期间,那时法律已经出现,医学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处理人命案件时,执法人已知征求医生的意见来处理案件,如在已发掘的秦墓竹简中,有他杀、杀婴、自缢、外伤性流产等检验案例的记载。战国末期还有“令史”专门从事尸体检验和活体检验。
公元11世纪到19世纪,出现了比较完善的法医科学理论体系,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就是我国南宋时期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是当时世界上最权威、最完整的法医科学著作。
从19世纪开始,西方国家的法医科学教育和专业技术已经进入蓬勃发展阶段。西方法医学正式传入中国始于1881年天津医学馆(河北医科大学前身)开办的裁判医学。1932年,我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在上海成立了法医学研究所,由于显微镜的出现和化学研究方法的运用,法医学的研究从宏观进入到了微观。
目前,我国法医学鉴定人员培养主要来源于医学院校的法医专业的学生,学制只有5年,这对培养一个专业法医人员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这实际上也是困扰法医学发展的原因之一。建议国家从法医体制改革入手,合理配置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建立健全技术体系,并引入竞争机制,稳定和发展专业队伍,从而有力地促进我国法医学健康发展。
(作者系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法医学院院长), http://www.100md.com(丛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