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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药”切勿自行用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3日 生命时报 2013.12.13
     两位专家特别提醒,即使大家了解了这些“毒药”有治疗作用,但绝不能私自使用,或按他人经验用药。

    首先,用药要辨证,药证要相合,不同体质、病因、症状,用药方法都不同。如煎服和入丸的剂量不同,有些可泡酒,但有些应坚决避免与酒共服。毒性大的药物应由医生和药师共同把关。

    其次,服药必须讲究“度”,即使药物只存小毒,经过严格的炮制、配伍,并与病证相合,也不可长期吃,以免毒素堆积。这就要求患者要遵医嘱,定期到医院复诊。

    最后,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这类药品的监管,不让它们轻易流入百姓人家,以免引发事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