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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警察,力保百姓“舌尖安全”(热点聚焦)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8日 生命时报 2014.04.08
     跨部门成立专业队伍,既有管理权又有刑事执法权

    “齐二药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多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频发,对违法行为处罚不及时、惩戒力度不够一直为人诟病。为解决这些问题,3月28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举办的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我国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正式启动“食药警察”,以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支覆盖全国的专业执法队伍

    近年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呈现长链条、跨区域趋势,出现了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等新问题。华敬锋说,打击食药犯罪涉及质监、农业、工商等多个部门,因此导致在行刑衔接上存在一些不顺畅,而且侦破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专业性要求更强,目前公安系统的打击力量也不够。所以,在全国建立一个从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覆盖全国的专业刑事司法队伍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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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敬锋说,目前我国正筹划在国家层面成立一个专门的“食药警察”机构,定名为“食品药品违法侦察局”,该机构将专门负责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刑事侦查、执法工作。这将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实现更有效的打击,震慑力更强。据了解,该机构的设置已经酝酿了1年,国务院还为此制定了相关文件,关于新机构的归属、人员配置、具体分工等,公安部、食药监总局等部门正在具体协商,很快会有结果。

    “食药警察”威慑力更大

    “食药警察”到底有多大用?长期关注该领域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博士告诉《生命时报》记者,“食药警察”的厉害之处在于他们是“跨界人士”,既是食品药品领域的专业人士,又拥有刑事执法权。从目前的行政设置来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执法,主要处罚手段是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没有人身强制权或侦查权,因此常常无法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而未来将要设置的“食药警察”,作为警察的一种,有侦查、逮捕等刑事执法权,大大加强了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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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颖廉说,目前我国食药监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远远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与行政人员数量出现“倒挂”。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3万余人,其中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仅1.5万人。此外,各地食药监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即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司法责任,这就很难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从而导致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降低。

    “设立‘食药警察’好处很多”,胡颖廉说,一是降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成本,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未来的“食品药品违法侦察局”不受行政管辖权的限制,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都能管,这能解决农业、食药、质监等部门分段监管带来的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管理”,对地方保护主义也有一定遏制力度。

    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也对《生命时报》记者表示,“食药警察”能打破目前食品药品领域案件的执法瓶颈,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更及时、有效的打击。“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权力很大,有侦查权、逮捕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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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作战”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记者了解到,关于“食药警察”的机构设置目前存在以下三种可能:一是在国家食药监部门内设机构,改组现有的稽查局,赋予有专业基础的食品药品稽查人员刑事执法权;二是原食药监稽查局和公安人员合署办公;三是直接在公安机关设置食品药品专业侦查机构。虽然现在地方的“食药警察”试点多采取第三种模式,但胡颖廉认为,国家层面的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有可能采取第一种模式。

    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食药警察”的作用,胡颖廉和张永建一致认为,协调好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关系十分关键,如何分享犯罪线索、案件如何移交、什么情况下相互补充等问题都需要解决。此外,胡颖廉表示,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涉及假冒伪劣、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多种罪名,因此“食药警察”的工作职责也需进一步明确。

    据了解,除搜集犯罪线索、侦破案件外,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食药警察”还会考察企业的合规性,对企业进行数据统计、风险分析等,把监管关口前移,尽早发现风险,及时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这也是我国“食药警察”未来的发展方向。▲, 百拇医药(江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