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八成不满14岁
多为熟人作案,学校、社区、农村等是高发地区
5月27日,北京高院发布《2013年度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指出,未成年性侵案受害人中,八成不满14岁。
《报告》披露,2013年,北京市少年法庭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346件,其中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的案件93件,占总数的26.9%。这些案件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14岁以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比例约占80%;二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子女易遭受性侵害;三是多为熟人作案,加害人常利用师生、老乡、邻里等关系,接近被害人;四是犯罪手段较隐蔽,多采用哄骗、恫吓、威胁等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控制。此前有调查称,学校、居住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易成为性侵案件高发地。
对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丁娟告诉《生命时报》记者,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而外地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一方面外地务工人员往往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孩子长期独自留守、玩耍,极易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家庭温暖,孩子容易出现逃课、打架、辍学等不良行为,一旦遇到引诱,容易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发群体。
“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高发,也直接暴露出国人性教育仍然比较缺失的问题。”丁娟说,要解决该问题,首先,要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让他们知道哪些行为是性侵犯,告诉孩子凡是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都不许别人碰,包括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其次,家长应尽量为孩子选择一个安全的环境,发现孩子不想上学或不爱说话,就要积极引导孩子说出实情,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最后,学校等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法制教育和管理。我们也应借鉴台湾等地设立《家庭教育法》,督促家长履行对孩子的教育义务和责任,惩罚其不当行为。▲, 百拇医药(李 迪)
5月27日,北京高院发布《2013年度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指出,未成年性侵案受害人中,八成不满14岁。
《报告》披露,2013年,北京市少年法庭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346件,其中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的案件93件,占总数的26.9%。这些案件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14岁以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比例约占80%;二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子女易遭受性侵害;三是多为熟人作案,加害人常利用师生、老乡、邻里等关系,接近被害人;四是犯罪手段较隐蔽,多采用哄骗、恫吓、威胁等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控制。此前有调查称,学校、居住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易成为性侵案件高发地。
对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丁娟告诉《生命时报》记者,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而外地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一方面外地务工人员往往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孩子长期独自留守、玩耍,极易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家庭温暖,孩子容易出现逃课、打架、辍学等不良行为,一旦遇到引诱,容易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发群体。
“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高发,也直接暴露出国人性教育仍然比较缺失的问题。”丁娟说,要解决该问题,首先,要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让他们知道哪些行为是性侵犯,告诉孩子凡是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都不许别人碰,包括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其次,家长应尽量为孩子选择一个安全的环境,发现孩子不想上学或不爱说话,就要积极引导孩子说出实情,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最后,学校等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法制教育和管理。我们也应借鉴台湾等地设立《家庭教育法》,督促家长履行对孩子的教育义务和责任,惩罚其不当行为。▲, 百拇医药(李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