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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不是犯罪挡箭牌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1月22日 生命时报 2019.11.22
     近日,全国陆续出现几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大连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嫌疑人因未满14岁不追究刑责;四川一名15岁中学生,在教室内持砖狠击老师头部致其昏迷……部分个案犯罪情节较为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引发公众的震惊及愤怒,也再次激起舆论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讨论。

    要保护未成年人,但不能因此让“未成年”成为犯罪的挡箭牌。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重犯罪案例坚决依法惩处,对较为轻微的案例依法从宽处理,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宽容但不纵容,关爱但也需严管,这是基本原则。但要注意,针对罪错未成年人,不能要么“一放了之”,要么“一罚了之”。惩罚只是手段,更重要的是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出发,通过及时教育、感化,实现挽救目标,真正扶正长歪的小树,帮助其更好成长。此外,如有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也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未成年人和全社会都应正确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认识到法律惩戒的力量。

    除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依法惩戒、矫治挽救,其实如何预防更为重要。有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中,外部原因占较大部分,这其中又主要受到家庭环境和同伴影响。家庭作为社会细胞,首先要承担起监护责任,家长做好榜样并及时关注孩子的身心状态尤为重要。学校则应夯实管理责任,不仅要关注智,更要关注德;不仅要传授科学知识,更要从小播种法治种子。社会教育也不可或缺,现在多地探索建立的临界预防制度就是很好的例子,借助大数据手段,从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行为的“高危”未成年人入手,进行精准帮教,早期介入预防。

    现在恰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修订审议,要求降低刑责年龄的呼声颇高。但需要看到,如何惩戒犯罪的未成年人是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探索的复杂问题,没有普世良方,也不能一蹴而就。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监督、法律惩戒等层面需要根据时代变化做出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

    如何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身心的健康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关切。因此,除了相关司法机关及政府部门之外,也有必要强化家庭、学校的监护管理责任,推动社会组织的及时补位和广泛参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各个环节的衔接,最终达成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堤坝。▲, http://www.100md.com(燕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