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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溺亡暴露多方失职
http://www.100md.com 2020年8月14日 生命时报 2020.08.14
     儿童溺亡暴露多方失职

    本报特约评论员 张铁鹰

    8月2日,山东菏泽市,3名男孩在离家不过两公里的河里溺亡;8月2日,河南平顶山,两名初中生下河游泳溺水身亡;7月29日,浙江温州,一个女孩学游泳时在游泳馆溺亡;7月18日,江苏宿迁6岁男童在参加第一次游泳课时溺水昏迷,7月2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每到夏天,一起起儿童溺亡悲剧就会接踵而来,敲打着人们去反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以山东菏泽的3名男孩为例,根据媒体报道推断,事发时应该是两名男孩低估了河流危险,不识水性却贸然下水,另一名男孩发现情况不对打算救人,最终则连自己的性命也搭上了。3名男孩,一个13岁,两个14岁,他们已经过了不可识别危险的年龄,却又迈进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充满着冒险念头的阶段,“低估环境,高估自己”的心态,或许要为这起事件负上重大责任。

    更为不幸的是,近年来,此类因自发到水库、池塘、小河沟野泳导致的溺亡悲剧尚未断绝,在游泳班或训练营发生安全事故的事件已在明显增多。

    宿迁男童在游泳馆溺亡的悲剧,用血淋淋的事实,再次暴露了游泳场馆潜藏的种种安全漏洞。从报道的情况看,这是一次不应该发生,或者说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男童溺水时“在水中痛苦挣扎了约10分钟”,其间没有一个人上前施救,因为“游泳馆里有不少人,唯独没有救生员”。游泳教练更是严重失职,一批孩子下课后竟不清点人数,确认是否所有孩子都已安全出水,而是匆匆去接第二批学游泳的孩子,以至于错过了救援时机。面对家长找寻孩子的询问,他极端冷漠的态度,更表明这名教练没有一点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甚至只是把每个来学游泳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赚钱工具。

    理论上说,所有游泳馆都应设有各种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如何避免溺水事故,一旦发生溺水,如何第一时间救援等。但频繁发生的游泳馆溺亡事件说明,很多安保制度只是停留在了纸面上,整个场馆的危险预警系统形同摆设。

    降低儿童溺亡事故,必须从家长、学校、社会多方发力。家长和学校要耳提面命,教育孩子对自然环境心存敬畏,不游野泳,不做超出自己能力的事;即便是在相对安全的游泳馆,孩子们也应当被告知,这里不是全无危险的。相关部门则要对开办游泳班的游泳馆或运动中心加强监管,确保其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救生员、安保人员配备到位,一旦发生险情,可以做到第一时间“冲得上,打得赢”;对馆内各种配套设施,必须进行制度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保证其不带“病”运行。

    虽然我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但只要多排除一个隐患,就能将意外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一点,遏制儿童溺亡已刻不容缓。▲,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