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解生育后顾之忧
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备受各界关注。为确保这一重大决策落地见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提出多项重点任务。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通知要求,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通知提出,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着力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开展妊娠风险筛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三、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通知提出,研究编制“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实施“十四五”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
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针对计划生育家庭,通知明确,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态调整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将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五、持续深化服务管理改革。通知要求,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行异地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做好与生育保险等待遇的衔接;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儿童预防接种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六、加强人口监测和战略研究。通知要求,健全基层监测网络队伍,完善人口监测点,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统计、医保等部门协作。▲
(本报记者徐文婷), 百拇医药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通知要求,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通知提出,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着力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开展妊娠风险筛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三、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通知提出,研究编制“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实施“十四五”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
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针对计划生育家庭,通知明确,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态调整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将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五、持续深化服务管理改革。通知要求,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行异地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做好与生育保险等待遇的衔接;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儿童预防接种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六、加强人口监测和战略研究。通知要求,健全基层监测网络队伍,完善人口监测点,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统计、医保等部门协作。▲
(本报记者徐文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