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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服用抗心律失常药剂量宜小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3日 科学时报 2010.05.13
     老年人心律失常多由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所引起,最常见于冠心病,其次见于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心脏病和心肌病等。一般表现为乏力、易疲劳、心悸、情绪不稳、行动不便等。往往被误认为是老年人生理功能减退,而想不到是心律失常的现象。另外,老年人的心肺疾患较多,可出现呼吸困难、胸闷、心悸等症状,由此遮盖心律失常症状,使得误诊率、漏诊率增高。

    药物治疗是纠正老年心律失常的重要手段,但我们应当看到,由于老年患者常存在着某些器官功能的退行性改变,使得患者药代学速率减慢。也就是说,药物进入老年患者体内后,由于代谢、排泄和解毒功能减退,容易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出现药物过量和中毒。所以,老年患者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一、严格遵医嘱用药,切莫自当医生,胡乱买些药物来服。切莫偏听偏信,自行服用所谓的特效药、新药。

    二、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剂量宜小,一般为常规剂量的1/2~2/3。服药一定要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耐受情况可在1周后根据医生的指导适当增加剂量,切莫要擅自增加剂量,以防止增加药物毒副作用。

    三、尽量做到单一用药、避免联合用药。虽然联合用药可能会提高疗效,但也会使毒副作用增加,甚至会引起严重的心律失常而威胁生命。

    四、服药时间不宜过长,一旦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就应改用最小维持量予以巩固。当需要停药时应当逐渐减量缓慢停用,千万不可骤然停药,以防引起症状反弹。

    五、定期到医院复查,以便在医生指导下合理调整药物剂量,做到用药个体化,减小不良反应,提高治疗效果。, http://www.100md.com(魏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