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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有学问
http://www.100md.com 2013年6月7日 中国科学报 2013.06.07
     ■见习记者 于思奇

    《中国科学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好像只是一种记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何在?

    吕品田: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因为它是我们的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纽带,也是我们从祖先经验中汲取创造灵感和活力的宝贵财富。

    现代化过程和时代变革中的一些人为因素以及我们对民族文化的宣传、教育不够,导致这些传统文化形态受到冲击,我们的文化认知受到伤害。我们经常听到年轻人说:“哎呀,这么好的东西,我们怎么不知道呀!”这说明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强烈的认同。现在我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为了避免在我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它们的价值时,就破坏和断送了它们。

    《中国科学报》:我们经常看到旅游景点打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旗号售卖工业化加工的仿造商品,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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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品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开展生产性保护,是强调利用这些手工技艺因地制宜、遵循其规律进行生产制作,同时也希望公众因此了解和认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分享保护成果,对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但是,现在一些地方过分强调经济利益,在实践中扭曲了生产性保护,违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规律。

    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手工技艺类,生产者个人在制作过程中是有个人情感投入的,具有一种不可替代的手工艺术性和文化附加值。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建立了文化产业园区,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的复制仿造式生产。这种非手工的集约化工业生产,造成大规模的粗制滥造、以假乱真,把一方水土特有的本应因地制宜、因材施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搞得变了质。这不是保护,反而会葬送一门手工技艺的未来。

    还有些地方把一些不适合生产性保护的非传统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歪曲性的“生产性”开发,比如不按照传统民俗规律把当地老百姓约定俗成的民俗活动,搞成旅游景观,把婚礼、节庆活动等变成一种虚假的表演,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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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作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

    吕品田: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同一般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差异。

    一些原本属于家族性的手工技艺,或者一些利用传统手工技艺且能够凸显个人创造性的具体作品,其产权归属相对容易厘定,因此是可以通过申报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

    但绝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它们并非专属于某一个体,而是广大民众在长期历史实践和传承过程中集体创造的。比如剪纸技艺,可能一个地区的很多人都掌握,有的纹样也是世代相传的,并非某一个人的创造。所以,这类集体性、传承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强调个体性的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其知识产权的归属很难厘定。

    而这一点现在也经常被境外一些企业所利用。比如,我们的传统中医药,就被他们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取要素进行批量生产,产品还申请得到专利保护。实际上,这些药材的发现、药剂的配方,其原本的知识产权应该归属中华民族,是我们世代延续的知识创造与积累。这种归群体所有的“知识产权”该如何保护,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是很多专家学者仍在探讨的重大问题。

    (吕品田系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