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学科学报》 > 2016.10.27
编号:136698
医疗服务能力标准解读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0月27日 医学科学报 2016.10.27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发布,至此,征求了两年意见的《指南》终于见到了“庐山真面目”。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模式,控制大型公立医院规模也似乎有了一个“工具”。那么,《指南》字里行间都透漏出了什么信号,分析如下。

    主要差异在哪里?

    1、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县级医院至少1∶1.3,而三级综合医院是大于或等于1∶1.2。

    2、县级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理人员之比至少1比0.6。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护士之比至少1∶0.4。而三级综合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护士之比大于等于1∶0.4。

    3、三级医院规定了医师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0.3∶1,县级医院没有明确规定。

    4、三级医院明确规定了护理岗位人员与医师之比≥1.6∶1,县级医院没有明确规定。

    5、三级医院明确了工作负荷,年外科手术人次占外科出院人次比例≥65%。年床位使用率 93%~97%。县级医院没有明确规定。

    透露了哪些信号?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的出台,主要透露出以下信号。

    1、控制规模扩张重视内涵建设

    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文件明确提出:各三级综合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控制医院规模,重视医院内涵建设。

    2、明确功能定位

    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以及常见肿瘤的规范化治疗和镇痛治疗的需要。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三级综合医院是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承担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3、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明确县级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开展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作者系誉方医管首席咨询师,来源:健康界)

    《医学科学报》 (第88期 第10版 管理), 百拇医药(秦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