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的性爱不存在亵渎圣洁
一位法官对我说,经他判决和调解的离婚案件当中,有一些是由于妻子与丈夫的“性趣不同”,从而导致“性”格不合,最终令家庭破裂的。“她们有的堪称淑女,有的是贤妻良母,而且她们当中绝大多数的人受过良好的正规教育,并出身于本分人家,可是她们或被丈夫坚决起诉离婚,或被第三者插足,甚至有许多第三者无论外貌还是学历、长相都不如发妻漂亮,可丈夫还是坚决的起诉离婚。”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贤妻良母变成了“闲妻良母”?有谁会想到她们离婚的最大杀手之一竟是一个“性”字?
造成这种后果的部分原因,大体可从男女双方身上找到。先从妻子身上说吧,正是由于她们受的是正规教育,那她们在学校得到的性教育或者为零,她们从小就被告知作为女人要矜持,要含蓄。为了不被坏男人占便宜,当家长的多数并不懂得采取科学的方式来教育和引导孩子,而且用隐讳的方式让孩子“感”到性是“低级下流”的东西,因此造成她们把婚后正常性交看成是“羞耻”行为。正是由于她们从小就受到这样的心理教育和心理暗示,所以导致了一部分人谈性色变,更不用说想方设法的丰富自己的床头工作经验了。设想一下,每当夜深人静时候,多少床第之间都在上演如胶似漆的爱情故事的续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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