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乙肝歧视而呐喊(下)
本栏目撰稿人魏今波大夫是黑龙江省医院南岗分院感染病科主任,全国抗非典优秀共产党员,有几十年临床经验。三、尊重人权,健全法制
我国是乙肝大国,据2002年全国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一般人群中HBsAg阳性率为9.09%,共约1.2亿人,约占全世界HBsAg阳性人数3.5亿的三分之一。这个数字太庞大了,它约占我国人口的十分之一,这么多人如果在求学、就业、恋爱、婚姻、社交等诸方面都遭到乙肝歧视,那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维护人权、维护人的尊严的大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乙肝患者应该与健康人享有平等的权力。
说到底,一个人的健康情况属于个人隐私,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除非个人健康状况危害社会,否则不应予以公开。国外许多国家只有幼儿园、餐饮业、旅馆等行业不准许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业,其他行业不要求检查身体,甚至不允许单位自己组织体检。
我国专家也提出,为彻底清除乙肝歧视,国家应通过立法来禁止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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