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科学养生》 > 2013年第4期 > 正文
编号:13167922
这两起离婚案让我们明白了什么?
http://www.100md.com 2013年4月1日 《科学养生》2013年第4期
     一对丧偶的中年男女,网恋3个月后“闪婚”又闪离,丈夫就是不肯离,女方最后补偿男方3000元……网上相识仅一个月就匆匆“闪婚”,婚后,妻子发现,丈夫不仅隐瞒了离异的婚史,而且在网上继续“猎艳”,双方闹离婚,争房争车,丈夫“寸土”不让,连女方的婚前房产、家具都要分割。最近,广西南宁有两对“闪婚”夫妻闹离婚,付出不少代价。

    故事之一:离婚分财产,连锅都不放过

    阿蓉和阿明都是30多岁。2009年8月,家在外地的阿蓉通过南宁本地一家相亲网站认识阿明。在南宁已有房车的阿蓉,对帅气细心的阿明很动心。两人相识仅一个月便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阿蓉怀孕。让阿蓉吃惊的是,阿明居然曾结过婚又离异。这个发现让阿蓉无法接受。女儿出生后,双方之间猜忌、怀疑越来越多,感情迅速恶化。后来,阿蓉发现阿明竟然又在网上征婚。到2011年6月,两人已经闹到同一屋檐下分炊分床生活的地步。随后,阿蓉起诉离婚,可对财产分割双方争执不休。在双方的财产分割清单上,大到房子、车子,小到电压力锅等生活用具,以及被子、枕头等床上用品,阿明都是“寸土”不让。

    因为房子和汽车都登记在阿蓉名下。阿蓉拿出房子的按揭购买发票,以及沙发、床、灶具等生活用具的发票,证明这些都是她的婚前财产。阿蓉自愿放弃床上用品。而阿明却认为这些都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女儿两人也都想要,阿明还说自己每月有上万元的收入,孩子应该归他。

    法官通过各种证据,认定只有汽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67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