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卫生报》 > 2009.03.03
编号:2798
湖南省卫生厅公告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3日 大众卫生报 2009.03.03
     湘卫公告〔2009〕5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9年第14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省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至3月22日。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3月23日至4月15日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报名资料到所在市州考点办公室或省直考点办公室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至4月15日。请考生持报名资料直接到所在市州考点办公室或省直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三)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试用期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对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二、现场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考生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市州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长沙市区省部属医院、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及解放军163医院、省武警部队医院考生在省直考点报名,省直考点报名地点设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09年7月1日至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同时,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和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神州医师.cn)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五、实践技能考试

    湖南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由湖南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军队、武警部队、公安部门所属消防、边防、警卫等现役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地方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

    六、考试报名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实践技能考试:每人200元;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考试每人16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每人145元。

    七、成绩查询

    2009年12月中旬,考生可到考试报名点领取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也可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医学综合笔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成绩单为准。

    2009年2月23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