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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用药最危险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25日 大众卫生报 2010.05.25
     章远

    资料表明,有不少药物会对胎儿造成明确的不良影响,但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在整个孕期的不同时段,危害性是不同的。

    在受孕后最初的2周(即第3-4孕周),若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可能有两种结局。第一种,如果药物严重危害了受精卵,导致无法正常分裂、发育,受精卵就会在孕早期自然流产。第二种,如果药物没有对受精卵造成致命性伤害,那么受精卵就会通过超强自我修复能力挽回损伤,并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胎儿。因此,如果孕妇不小心在这个阶段服了药,可以采取静观其变、顺其自然的态度。

    在受孕后3-8周(即第5-10孕周),这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阶段,此时细胞开始定向发育,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后,胚胎器官即可产生形态上的异常而致畸。因此,这一段时间是致畸高度敏感期,但具体到不同的系统、器官,最敏感的时间也还是有所差别的。

    孕妇在度过这一段危险期以后,还要经历十分漫长的孕期。这期间虽然胎儿各个系统还会继续发育完善,但药物大多只能造成功能上的影响,基本不会形成如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严重肢体缺失等严重畸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大多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都集中在早期,而此时有相当多的孕妇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专家认为,所有没有采取避孕措施又准备怀孕的妇女,应尽量避免在孕早期服用药物,必须服药的妇女最好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安全性高的药物。原本就有慢性疾病的妇女,在病情稳定后可以停药,或通过小剂量药物控制病情后,再准备怀孕。需要继续服药的孕妇,则应在医生帮助下合理选择安全药物,且不要随意停药。章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