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版 > 美容瘦身 > 美容天地 > 化妆品
编号:15318
谨防化妆品引发皮肤病
http://www.100md.com 2010年9月28日 大众卫生报 2010.09.28
     刘玉雯

    接触性皮炎 指接触化妆品而引起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应性接触性皮炎。这是化妆品皮肤病最多见的类型,多发生在面、颈部。特殊用途化妆品,如除臭、祛斑、脱毛类等,则常在接触部位引起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光感性皮炎 指使用化妆品后,经过光照而起的皮肤炎症性改变,它是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引起皮肤黏膜的光毒性反应或光变态反应。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可见于防腐剂、染料、香料以及唇膏中的荧光物质等成分中,防晒化妆品中的遮光剂也有可能引起光感性皮炎。

    皮肤色素异常 以色素沉着较为常见,多发生于面颈部,可单独发生,也与皮肤炎症同时存在,或者发生在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之后。

    痤疮 多由于化妆品对毛孔的机械性堵塞引起,如不恰当地使用粉底霜、遮瑕膏、磨砂膏等产品,引起黑头、粉刺或加重已存在的痤疮,也可能造成炎症。

    毛发损害 化妆品损害毛发的机理多为物理及化学性损伤,也可能是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可能使毛发质改变,引起断裂、脱色、质地变脆、失去光泽等,也可能发生程度不等的脱发。

    指甲损害 指甲化妆品大致分为三类:修护用品,如表皮去除剂、磨光剂等;涂彩用品,如各种颜色的指甲油;还有卸除用品,如洗甲水。这些化妆品成分中多含有机溶剂、合成树脂、有机染料、色素及有些限用化合物,如丙酮、氢氧化钾、硝化纤维等,它们多数有一定的毒性,对指甲和皮肤有刺激性,并有致敏性,如原发性刺激皮炎可由甲板清洁剂、表皮去除剂中的某些成分引起,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可由指甲油中的树脂类、指甲硬化剂中的甲醛等成分诱发,光感性皮炎可由指甲油中的多种荧光物质引起等等。

    刘玉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