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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安全期 也需谨慎用药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23日 大众卫生报 2014.01.23
     张伟明

    准妈妈一般都知道在妊娠期头三个月内为风险期,一旦用药不当就有可能致畸,例如应用雌激素、孕激素、抗癫痫药、抗肿瘤药等。但不少准妈妈却会忽略受孕3个月后至出生这个所谓安全期的用药,结果导致胎儿发育异常或迟缓等病理情况的发生。

    1、妊娠第4个月至第9个月。

    此期大多数器官的分化已基本完成,对致畸药物的抵抗力强,在此时期用药不太会致畸,被视为相对安全期。但是胎儿少量器官如中枢神经系统、生殖器官及牙齿等仍处于继续发育阶段,故仍有出现畸变的可能。如四环素可积蓄于骨和牙齿,使胎儿骨生长延迟及牙釉质发育不全;链霉素可使听神经功能减退;抗癫痫药及地西泮可使胎儿慢性中毒,产生中枢抑制、凝血功能障碍等。另外,此时期胎儿生长和发育迅速,各重要器官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和肌肉系统,如受有害药物的影响,可导致生理功能缺陷,发育迟缓、出生低体重或生后行为发育异常等。

    2、分娩前两周妇女的用药

    对孕妇于分娩前二周内的用药,同样不能忽视。因为有的药物能使胎儿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进而发生惊厥、发绀、呼吸抑制等现象;也有的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或引起严重的黄疸与溶血性贫血;另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还有的会导致胎儿死亡。

    所以,即便在妊娠安全期,也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品。如确实因患病需要用药,也应该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切不可擅自使用。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主任药师 张伟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