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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脉注射液 孕妇幼儿禁用
http://www.100md.com 2018年2月27日 大众卫生报 2018.02.2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曾发出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CFDA公告指出,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的警示语及【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这无疑限制了生脉注射液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没有抢救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诊所将无缘使用该药品。

    根据公告,【禁忌】项应当包括:1、对本品或含有红参、麦冬、五味子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3、孕妇禁用;4、对实证及暑热等病热邪尚存者,咳而尚有表证未解者禁用。

    CFDA要求所有生脉注射液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生脉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海执业药师协会 邬时民, 百拇医药